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的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及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础性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市国土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迅速行动、周密组织,千方百计保障投入,调整充实工作队伍,广泛发动基层群众,扎实开展地籍调查、确权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已基本完成地籍调查工作。完成宅基地使用权地籍调查990615宗,面积57049.57公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11826宗,面积5282.08公顷,我市进度位居全省领先位次。具体做法如下:
一、领导重视、政府主导。各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及时召开确权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建立工作台帐,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制定工作方案和操作办法,突出县(区)、乡(镇)各级政府在确权登记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各县(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范县、清丰县、台前县政府领导还多次带领国土、督查等部门深入乡(镇)、村庄,现场查看进度,督导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联合市国土局加大对此工作的督查力度,持续深入跟踪督办,定期不定期通报确权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县(区)分管领导进行约谈,为该项工作加压助力。
二、增强力量、抢抓机遇。各县(区)从县直、乡(镇)、村抽调熟悉农村工作的基础工作人员充实技术协作队伍,尤其是乡国土地管理所人员全程参与其中。采取分片包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积极主动扎实的推进地籍调查工作。为解决权属调查四邻无人签字指界问题,因农民外出打工较多,紧抓麦收、秋收、中秋节、春节等假期期间大批农民返乡的有利时机,坐催、力推积极开展权属调查签字和权属资料完善补充工作。强化乡、村工作人员的投入量及工作积极性,与作业队伍一对一入户进行权属调查,突进工作进度,提高了工作效率,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积极引导、广泛发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县(区)、乡(镇)两级政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短信平台、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确权登记工作,让广大干部和群众充分认识确权登记是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长远利益,必须不折不扣全面贯彻落实。同时广泛发动群众,深入细致的做好群众工作,使群众吃了定心丸,提高了群众参与积极性,赢得了群众的支持和配合。
四、注重质量、夯实基础。各县(区)严格把控成果质量,建立了县、乡、村参与的质量把关体系。确权登记严格执行“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三条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得登记发证。通过乡、村自查,县级互查等措施,规范业务流程,最大限度减少差错,确保测量数据建库归档等工作环节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