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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土地利用“三低一高”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濮督通〔2015〕25号)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5-4-7 10:37:32  浏览次数:1881次

  近年来,我市土地征收率低、供地率低、利用率低、违法用地比例高(简称“三低一高”)问题日益明显,已成为制约用地保障的关键因素。为切实解决此问题,市政府于3月3日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要求各县(区)政府切实担负起土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工作台账,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违法用地的拆除复耕力度,消化解决“三低一高”问题。对此,市国土资源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进行了持续督导检查。

  督查发现,大部分县(区)高度重视,按照专题会议要求,精心组织,迅速行动,一是开展土地卫片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摸清底数,分析原因,制订整改工作台账。华龙区、工业园区、濮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不仅于3月15日前完成了台账的制定与报送,且工作质量较高。二是积极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成立了“三低一高”问题整改推进工作办公室。台前县明确政府一把手负责,组织召开了“三低一高”整改推进工作动员部署会,与乡(镇)签定了推进整改责任书。濮阳县自3月4日以来,已基本拆除复耕违法图斑9个,55.9亩(耕地44.61亩、基本农田11.21亩),同时制作了全县未供土地分布专题图;南乐县、范县、华龙区开展了“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月”活动,计划集中一个月将辖区内不符合规划的违法违规用地拆除复耕到位。

  同时应该看到,我市“三低一高”问题依然突出,2014年我市土地卫片疑似图斑1184个,12294.94亩(耕地10499.56亩,基本农田2240.63亩),违法违规用地全省第3,仅次于郑州、南阳市,形势异常严峻。各县(区)政府要切实落实“三低一高”问题整改工作主体责任,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开展工作。一要修订完善工作台账,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工作台账标准不高、数据不准确、整改措施不到位的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开发区要重新制定台账,4月10日前报市政府(报送至市国土资源局)。二要紧盯时间节点,制定整改方案,全力整改。特别是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亲力亲为,积极组织推进此项工作,务必于6月30日前将需要拆除复耕、补办手续等违法图斑整改落实到位。其中,凡占用基本农田的村办小作坊、小企业、路边店、临时搭建物、设施农用地及其超比例部分的配套建筑设施,以及不符合规划、占用耕地需要拆除复耕的违法图斑一律拆除复耕。市政府将结合各县(区)工作台账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速度慢、不彻底以及没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将挂牌督办。对动态巡查工作不积极、发现问题不及时、不制止、不能及时抄告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的国土资源所所长和对接到抄告后置若罔闻、不及时制止违法行为的乡镇领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追究县(区)、乡镇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下载区:关于全市土地利用“三低一高”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濮督通〔2015〕2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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