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区督查局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专项督查平台,扎实有效地做好新形势下民生工作,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一是规范办理程序。首先,建立专项查办电子台账,认真梳理领导批示件、市长信箱、网民留言,做到不遗不漏;其次,编制华龙区委区政府督查局来文处理签,由区委主要领导签批责任单位及办理意见;最后,下发督查通知到责任单位,按要求办理。
二是明确责任人与办理时限。各乡(办)、区直单位一把手为办理案件的第一责任人,承办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对办理案件亲自抓、负总责,严格按照时限要求督办落实。
三是积极回访群众。密切关注案件回复后的群众反响,特别是投诉人的反馈意见,对于群众不满意的事项重新进行办理,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四是实行责任追究。为确保案件办理答复工作的时效与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的回复件,予以退回;未按时限要求办理的,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调查情况失实、处理不到位或久拖不回复的,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督查约谈;将案件办理答复情况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综合考评,进行量化考核积分。
五是做好归档留存。对案件的原始材料、有关部门的办理情况、交办答复记录、领导批示件和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及时立卷归档。
六是及时进行工作总结。突出日、周、月工作重点,每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编辑整理,每周重点对各单位办结进度和结果进行督促,每月对工作进行小结。
(华龙区委区政府督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