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南乐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中心挂牌成立。县委副书记孙丽君、县政府副县长靳卫军出席活动并揭牌。
该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省、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中心交办、转办、督办案件的调查工作,负责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案件受理、转办、回访、反馈等工作,参与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工作的协调指导、调查处理、督查督办、监督考核以及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的拟订工作,管理营商环境网络投诉举报平台等相关业务系统。
南乐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中心的成立,既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实践,也是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营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对市场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惩戒,有助于提高处理问题的专业性、权威性、时效性,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市场主体满意度、营商环境满意度双提升,全力推动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