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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组织召开“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推进会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7-3-6 08:54:32  浏览次数:974次

  3月4日,南乐县组织召开“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推进会,传达全市“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动员会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该县“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县领导刘玉林、杨文峰和县委办、政府办、督查局、环保局、住建局、国土局、产业集聚区、工信委、文广体旅局、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孙栋指出,中央和省委、市委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小散乱污”企业规模小、成本低、工艺差、管理混乱,对生态环境危害性极大。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树立“宁可不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的理念,按照上级要求,坚定信心、强化措施,扎实做好“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

  孙栋要求:一要坚决落实上级部署。不折不扣抓好全市“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动员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将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位。二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台帐,落实责任人员。落实好“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体系,确保全县每一寸土地都有人管,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责任到人。三要严格问责追责。按照市委、市政府制定的责任追究办法,强化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党政同责意识,如果有被发现三次的乡镇,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一起就地免职,确保打赢“小散乱差污”企业专项整治攻坚战。

  会议要求,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于“小散乱污”企业必须坚决拆除到位,对有关企业进一步排查,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要尽快完善手续,该转移到产业集聚区的要转移到集聚区。县环保局做好业务指导,对乡镇上报企业认真研究分类,每天通报进度。要做好督导验收,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留存档案记录,发现问题严格追责。县督查局要加强督导,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全面推进“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南乐县委县政府督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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