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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四项措施强化“路长河长责任制”管理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6-12-29 10:09:21  浏览次数:774次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群众对环境卫生满意度,消除县境内道路、河流、沟渠及两侧垃圾问题,全面改善我县生态环境,实现“路净、水清、岸绿、生态”目标。南乐县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行“路长河长责任制”管理。

  坚持“网格化”管理。对辖区内所有道路、河道、沟渠,逐段明确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负责,确保每一路段、每一河段、每一沟渠都有河长、路长,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划分道路881段,河道沟渠270段,实现了网格化管理。

  建立层级负责制度。压实村级组织责任,实行道路两侧门店卫生“门前三包”,集中清理道路两侧、河道沟渠卫生,集中整治店外经营、乱停乱放、私搭乱建行为,对违规行为严管重罚,强化责任,保持整洁有序的环境。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通过在主要道路、河道、沟渠醒目位置设立“路长”、“河长”公示牌,注明道路、河段范围和长度、整治目标和任务、“路长”“河长”姓名职务、监督电话等内容,明确职责范围,引导社会监督。

  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县督查局定期就县域内道路、河道、沟渠卫生状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乡镇整改,对“路长河长责任制”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绝不手软。(南乐县委县政府督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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