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范县以建设“清廉财政”为抓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升财政服务质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努力打造建设财政标杆。
筑牢财政之基,营造公平公正的政务环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着力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严格执行采购意向公开,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效能和水平。坚持“无预算不采购”,进一步编实编细政府采购预算,从源头上杜绝采购乱象。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管方式、简化审批流程。
畅通融资渠道,打造惠民惠企的服务环境。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多种形式的普惠贷款新品,出台多样化金融服务产品,缓解市场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落实税费政策,构建优质便民的财税环境。加强社会监督,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透明度,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严格执行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策办法,切实做到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应退尽退,为企业发展增活力、添动力,帮助经营主体纾困解难,促进经营主体稳中有增、稳中提质。
转变工作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转变工作作风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解决干部“本领恐慌”“眼高手低”问题,提升干部业务能力、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不断提升制度执行力,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度、服务承诺制、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作风转变,改进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