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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乡镇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通报(濮督通〔2015〕61号)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5-6-18 09:23:30  浏览次数:4906次

  6月15日至6月16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组成三个督查组,持续对全市麦田防火、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发现,6月15日16时,梨园乡前朱寨村南发生大面积麦茬焚烧,且燃烧多时;濮阳县梁庄乡杨堌堆村南发生大面积麦茬焚烧;6月15日13时,范县陆集乡孙楼村发生大面积麦茬焚烧;范县陈庄乡西宋楼村在15日和16日先后发生2起麦茬燃烧。督查时,均未发现以上燃烧区域有禁烧人员和督导组成员。

  鉴于有关责任人员履职不到位,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麦田防火、杜绝焚烧秸秆的紧急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濮阳县梁庄乡党委书记王善同、乡长刘朝锋、包村干部党焕芝,濮阳县禁烧第三督导组组长张伟霞;濮阳县梨园乡党委书记甘文峰、乡长胡志刚,包村干部陈璐,濮阳县禁烧第五督导组组长吉登坤;范县陆集乡党委书记郑鑫、乡长刘灿营、包村干部卓子民;范县陈庄乡党委书记付兆俭、乡长马全军、包村干部孙仪宝,督导单位范县农业局王树先等予以通报批评,责成其2日内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两县要依据有关规定分别对上述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处理结果于本月23日前报市委、市政府秸秆禁烧领导小组。

  各县(区)、乡(镇)、各督导组、巡查组要引以为戒,严格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强化重点监控,严盯死守,坚决打赢“三夏”期间秸秆禁烧攻坚战。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将持续对责任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查。

  下载区:关于部分乡镇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通报(濮督通〔2015〕6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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