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委紧紧围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激发活力动力”工作目标,多措并举,积极发挥牵头单位作用,组织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人社局等责任部门,聚焦维护企业权益,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服务举措,努力为全县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行司法服务质效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涉企权益保护办案人员法律素养、执法办案水平,县市场监管局每季度对执法人员开展1次专门执法办案业务培训,县公安局组织全局所有民警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知识测试,提高了全局民警的业务知识水平。二是规范具体行政行为。对全县50个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从源头上避免违法行政问题的产生。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县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南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试行)》,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南乐县人民检察院 南乐县公安局 南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食品药品案件查处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在全市率先建立食品药品案件查处联动工作机制,推动部门联合执法、跨部门执法,形成打击合力。四是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司法保护,完善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体系。县法院对于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依法全面落实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的减免和缓交制度,切实降低中小企业维权的费用成本,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保护,县司法局组织律师定期到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对民营企业职工开辟绿色通道,对工伤、索要工资申请法律援助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情况,直接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对行动困难的职工,提供上门服务。
二、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强化新型信用监管
一是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推动事前环节信用监管;二是实施行业分级分类监管,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三是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四是创新开展“互联网+书面审查”工作,加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识,规范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五是积极推动部门联合执法,出台《南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试行)》,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六是健全投诉举报网络服务体系,整合“12315”“12331”“12345”投诉举报平台,实行一网通办。
三、以“三零”创建为载体提高矛盾化解质效
一是明确创建主体。制定了《南乐县深入开展平安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县平安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参照创建主体和创建标准,组织人员进行精准摸排。二是聚焦工作重点。坚持围绕“三零”创建目标,找准基层难点、打通治理堵点、解决群众痛点,认真做好“三零”创建宣传发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年度创建目标。三是坚持结果导向。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研判预警、调处化解、跟踪反馈等工作机制,全面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四是压实责任链条。各乡镇党委、政府是稳维护一方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各村支部书记、各企事业单位承担创建的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担负监管责任对创建主体进行检查、认定和记录,定期将发生情况及存在隐患通报相关部门,坚决做到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在早、化解在小。
四、加大普法宣传
全县政法各单位坚持开展“一企一警”、“万人助万企”服务民营企业工作,80名中层以上干部服务90家重点民营企业。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扫黑除恶等法治宣传,提高企业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依法经营的意识,引导企业知法、守法、用法,持续发布典型案例,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益。县司法局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5.12防灾减灾日”“6.5世界环境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点节日,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民族团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行动等,组织开展“民法典与美好生活相伴”,“万人助万企”“法律进企业”等集中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