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清丰县召开营商环境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宋殿宇、市长杨青玖重要批示和全市营商环境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彦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专项整治是践行“两个维护”、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政治担当,是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全面从严治党、护航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迫切需要。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站位,认清形势,准确把握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会议强调,要精准施策,攻坚克难,加大力度整治营商环境干部作风突出问题。要突出“一个重点”,将承担优化营商环境任务的37个单位及321个下属股室(二级机构)纳入县级专项整治范围。要做到“三个覆盖”,即做到自查自纠全覆盖、“四晒一诺”全覆盖、督导检查全覆盖。要做好“十个监督”,即开展行政执法监督、部门监督、畅通信访监督、党风政风监督员监督、走访式监督、派驻监督、专项监督、“三员”监督、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监督、集中式监督。要注重“三个创新”,即探索建设“互联网+监督”智慧监督平台,加强监督方式创新;查找制度机制上存在的漏洞及薄弱环节,加强内控机制创新;推出一批服务企业的新方式新机制新办法,推进服务机制创新。要搞好“四个结合”,即要与激励干部担当、廉洁企业建设、形成营商环境引力场、持续抓好政治生态优化相结合,以作风的大转变推动服务的大提升、环境的大优化。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定期专题研究部署;要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媒体平台等,加大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履行监督职责,对专项整治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坚决纠正,尤其是要紧盯当前开展的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指标评价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会上通报了市县近期查处的5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印发了《全县营商环境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驻企业营商环境监督员、派驻组发挥监督主体作用、问题线索快查严办等三个办法。县委营商环境办、县住建局、城关镇3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部分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县委巡察办副主任、县纪委监委相关部室负责人,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项目)首席服务员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