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助力优化全县营商环境,清丰县坚持秉承“为企业服务好、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对标先进,强化服务,不断抓好生态环境各项工作。
优化项目审批程序,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准入条件以及民生工程、基础工程、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等有利于全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按照“流程最优、时限最短、资料最少”的原则提前介入、前移服务关口。积极落实《关于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及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效能,提升服务水平,服务好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对正面清单中明确的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等10大类30小类需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予以环评豁免管理,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对《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范围》所涉及到的项目进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建设单位承诺落实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即可建设、生产。特别是属于疫情防控期间急需的医疗机构、卫生材料、物资生产、医药用品制造、研究试验等疫情防控相关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环评审批流程,大幅压缩环评审批时间。对于产业集聚区内项目,不再提交用地意见和规划意见,简化环评内容,通过“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电子平台”实现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和动态查询,并开通了便民服务12369热线。2020年,清丰县豁免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36个,办理环评手续50个(报告书4个,报告表46个)。
二是提高审批效能。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行政审批新机制,实行“不见面”审批模式,进一步减少了企业办事和行政运行成本。对属于审批权限内的建设项目,按照“快、简、免”的原则办理,“快”即报告书、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法定的60天、30天缩短为10工作日、8个工作日;“简”即尽量简化审批手续;“免”即所有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批的行政许可全部免费。
三是优化服务作风。实行效能服务制度化,做到“只设路标,不设路障”。把企业发展和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作为服务的重点,每月5日定为服务企业活动日,共开展了11次,活动以座谈会、进企业现场帮扶、微信群服务指导等方式进行,先后走访服务企业236家(次)企业“送政策、送法律、送服务”,将服务、指导、管理融为一体,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氛围,助力企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四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发布环评审批、登记表备案、法律法规等相关信息,及时公布新施行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指引、暂行办法等,利用受众群体更广泛、使用率更高的媒体,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使企业更加明确办理环评手续的各环节事项及进度,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坚持寓服务于执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加大对重点企业的帮扶力度。组织技术力量上门为企业服务,变环境执法“事后查处”为“事先服务”,针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等环保法规执行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现场督导等方式,为企业提供环保知识、技术方面的咨询,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探讨整改办法,对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区别违法情节,可立即整改的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可限时整改的责令企业限时整改,真正做到“明规矩于前,寓严管于中”。
今年以来,共召开企业环保专题培训会3次,督促40家企业立即立改问题,共避免处罚,减少损失80余万元。
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开展“作风提升”专项行动,大力整治机关“庸懒散浮拖”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和问责追究力度,对在服务企业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持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服务质量。加强学习教育,坚持“环保为民”理念,加大调研力度,提高服务意识,讲规矩守纪律,规范权力运行,树立干部的良好形象。在全县开展“环保是前提,发展是基础”专题大讨论,教育干部、职工从内心认识到生态环境管理是让企业更好地发展;印发相关法律、技术资料5万余份,送法进企。
对于服务企业效果不佳的现象,坚持“事不过三”的原则,第一次点名批评,第二次诫勉谈会,第三次纪律处分。通过定期检查,提升服务效率和效能,实现到位的管理,贴心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