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法院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指导理念,不断探索创新,立足执法办案,回应企业需求,着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营造公平公正、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出了积极努力。清丰法院涉企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为33.76天,诉前化解成功率为10.76%,诉前调解适用率为37.23%。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清丰法院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赵志学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为成员的营商环境建设专班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聚焦“三项指标”做好执法办案工作,落实“6+1”专项行动要求统筹谋划,任务分解到庭到人,专门团队办理涉企案件,重点清理“6+1”专项行动中涉及到的涉企案件,取得了明显进展。
二是成立服务法庭。今年4月份,清丰法院在城关人民法庭的基础上,建设了产业集聚区服务法庭,该法庭立足服务县产业集聚区和民营经济发展,主打服务品牌,高效审理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劳资纠纷等涉企案件,对辖区内126家企业分门别类建立档案,定期联系企业,紧贴企业需求,提供普法宣传、风险研判、法律体检、跟踪回访等定制服务,编制企业常见法律风险知识手册,制作法律风险防范专题片,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立体化的法治保障。今年以来,开展法律宣传120余次,发放宣传页400余份,宣讲《民法典》50余场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80余次,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相统一。
三是深入调研走访。始终坚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问效于企,前移司法服务关口,深入企业开展调研走访,制定走访企业实施方案,分阶段推进调研走访活动,对辖区内民营企业进行任务分解,制作走访调查问卷,发放法官联系卡,随时随地了解企业需求、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建立问题建议清单并进行整理汇总,确保走访取得实效。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企业通报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及工作计划,发布典型案例,及时提醒预警,持续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不断提升企业满意度。今年以来,在党组书记、院长赵志学带领下,走访企业40余家,发放法官联系卡100余张,回收调查问卷120余份,实现了对产业集聚区民营企业调研走访的全覆盖。
四是畅通意见反馈。积极搭建服务民营企业平台,先后邀请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和企业代表、江西商会、浙江商会等相关企业参与座谈,围绕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和对法院工作的建议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特别是对民营企业普遍关心的工伤、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诉讼时效等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解惑,并发挥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职能,通过实地调研、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特别建立服务企业微信群,动态实时互动沟通,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建议,了解企业法律需求,为企业排忧解难。同时,针对企业提出的改进建议,坚持服务与监督并重,将解决诉求与法律宣传相结合,主动对照自身工作差距,树立问题导向,立足自身职能,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审判质效,灵活高效执行,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得到了企业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