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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传达贯彻落实全省脱贫攻坚第三次推进会等会议精神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7-4-26 10:43:19  浏览次数:917次

  4月24日,南乐县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十二届县委第26次常委会议,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全省脱贫攻坚第三次推进会、全市脱贫攻坚2017年第二次推进会、市委政法工作座谈会和市环保污染防治工作督导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我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脱贫攻坚是党中央明确的一项极其重要、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把脱贫攻坚作为南乐第一民生工程和头等大事。各位县级领导干部都要转变作风、扑下身子,将脱贫攻坚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坚决不摆架子、不装样子、不做表面文章。具体做到“三要”:一要加强领导。要调整充实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指挥长的脱贫攻坚指挥部,书记、县长亲力亲为、事必躬亲,带头履行好脱贫攻坚一把手责任。成立脱贫攻坚工作推进组,健全领导组织,加强组织领导,夯实领导责任。特别是作为县委、县政府分管脱贫攻坚的负责同志,更要按照省委、市委要求,把主要精力放在抓脱贫攻坚工作上,学会弹钢琴,突出重点,搞好协调,确保抓出成效。要强化问题导向,迅速组织扶贫、教育、财政、民政等重点部门,召开专题会议,针对省市指出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措施,抓紧推进自查整改。二要强化责任。要强化县级干部分包联系责任,分包联系乡镇的县级干部每月5号党员活动日必须下乡,深入分包联系的贫困村、贫困户,了解情况,开展帮扶。对分包联系乡镇的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卫片执法等工作,都负有领导责任,如果我县被省约谈,出现问题的乡镇分包县级干部要负连带责任。要强化乡镇党政正职和分管副职直接领导责任,强化帮扶单位和驻村第一书记的帮扶责任,所在村党支部、村委会责任。一旦发现责任不到位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乡镇党政正职进行问责追究,驻村第一书记不准提拔。三要自查自纠。要抽调人员组建巡察督导组,由责任心强、素质高、敢担当的优秀正科级干部带队,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参与,认真开展自查。县审计局要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要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南乐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科学评估,全面掌握真实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南乐县委县政府督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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