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范县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暨“小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动员会,传达省、市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成立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指挥长的行动指挥部,与各乡镇、县直单位及重点企业等签订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书,建立工作台账及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
二是明确分工。出台《治理方案》,要求28个责任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对施工工地、燃煤锅炉及“小散乱污”企业等污染源进行地毯式排查,集中整治。
三是强化督导。成立13个督导组,通过明察暗访、定时不定时检查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发现有整治不到位、漏报、瞒报的情况,按照情节严重情况分别给予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全县通报、分管副职免职、党政一把手免职的严格问责,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
至3月20日,共排查出“小散乱污”企业286家,其中拆除类194家,已拆除84家。(范县县委县政府督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