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范县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法治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前提。在司法实践中,本着每一个案件就是一个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持续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以强有力的工作举措、扎实的工作作风,全力推进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切实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体验度。
一是突出一个“快”字。对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为企业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立案上,持续坚持五类合同绿标签制度,缩减合同类纠纷案件立案耗时。为合同类纠纷案件立案开辟绿色通道,第一时间接收案件,当天立案,当天分转。畅通窗口立案、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等多样化诉讼渠道,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前来立案的当事人热情接待,耐心指导,对于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齐材料,切实推动“一次办结”。审理上,对涉企买卖合同案件交由综合审判合议庭专门审理,法官由1人增加到3人,进一步加强了人员配置。对涉买卖合同类案件进行“绿标签”标记,要求确保在30日完成结案,在结案的30日内提醒当事人申请执行立案或者将案件移转立案庭立案执行,优先适用小额程序审理,确保案件“快审、快结、快移”,不断缩短执行合同总耗时。执行上,依托深化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推行分段集约、繁简分流的执行模式,明确一名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官专人负责办理买卖合同案件,全面梳理尚未执结的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分类管理、精准施策,1月份以来,开展集中执行活动3次,大力推进买卖合同案件的精准高效执行,努力压缩买卖合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
二是突出一个“严”字。即严格诉讼流程管理和审限管理,将延扣审案件提级为“四级审批”,及时清理长期未结及隐性超审限案件,严控拖延办案;落实阅核制,加大院庭长对案件的监管;每月定期开展发改案件评查,每季度组织召开发改案件讲评会,通过对发改案件研判,统一裁判尺度、总结审判经验、严格控制发回重审数量,把好案件质量关。
三是突出一个“善”字。即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市场前景较好、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原则上采取活封、活扣、执行和解等柔性执行方式,千方百计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将诉源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进一步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将诉前案件分流给各基层法庭和专业审判团队,法官全流程介入案件诉前、诉中、判后各个环节,指导、帮助调解员和法官助理开展调解,发挥专业优势增强调解实效。同时,积极推行判后告知制度,进一步强化对“诉前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指标的管理介入,及时督促开展自动履行义务告知,引导当事人自觉及时履行调解协议,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诉前。
下一步,范县将踔厉奋发,砥砺前行,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举措,强优势、补短板,扎实推进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