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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督查局制定督查人员行为规范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7-2-20 10:43:11  浏览次数:1256次


  为进一步规范全局督查工作人员日常行为,提高督查干部素质,树立良好形象,更加高效完成各项督查工作任务,南乐县督查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南乐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并于2月17日,组织召开局全体会议,进行集中学习。


  该《行为规范》内容主要包括:督查工作人员“六个一律”、“六个必须”,从全面提高督查工作意识、严格遵守督查工作纪律、进一步改进督查工作方法、维护树立督查干部形象、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大局发展等方面进行了统一、明确要求。为全局今后督查工作的顺利高效开展,提供了有力抓手、重要保障。


  局全体会议明确要求,全局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奉献意识,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按照要求,进一步规范督查工作行为,改进督查工作方法,提升督查工作效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良好的作风和形象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南乐县委县政府督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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