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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土地利用“三低一高”问题整改(濮督通〔2016〕55号)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6-9-6 10:25:09  浏览次数:1628次

  按照3月11日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整治土地利用“三低一高”专题会议要求,各县(区)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土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大违法用地拆除复耕力度,消化解决“三低一高”问题。但截至目前,4个县(区)和两个乡(镇)工作措施不力,效果不好,整改缓慢,按期完成年度目标形势严峻。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土地征收供应整改工作

  截至8月底,华龙区、开发区、范县、清丰县近五年供地率分别为35.06%、46.43%、47.2%、48.88%,均明显低于国家标准(不低于60%),也未完成本县(区)政府(管委会)制定的半年工作目标。

    二、卫片执法工作

  濮阳县柳屯镇、开发区王助镇等违法用地整改不力,新增违法占地行为多发,土地管理秩序混乱,共同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鉴于此,现对以上整改效果较差的县(区)和乡(镇)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华龙区、开发区、范县、清丰县、濮阳县政府划清责任,分别对在整改工作中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相关单位作出严肃处理,处理结果于9月15日前报市政府。下一步,各县(区)、各单位要以此为戒,强化措施,扎实整改,快速推进,不折不扣完成全年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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