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执行信息化、执行联动机制建立为重要抓手,积极探索构建全方位、立体式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新模式,实现了执行“精度”和“力度”的双提升,“队伍”和“保障”的双加强。1-9月份,范县法院首次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59.88%,实际执行到位率30.86%,执行完毕率32.9%,结案平均用时38.36天/件,结案用时同比缩短了57.8天/件,各项质效稳居全市第一,持续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
一、聚焦机制建设固根本,激活高质量发展的“强引擎”
范县法院坚持以完善制度机制建设为突破,把制度设计与工作实际相结合,确保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高效、有序推进。一是长效长立,努力实现事务集约管理。严格贯彻落实迭代升级的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要求,制定了《范县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彻底打破“个人包案”执行模式,定人、定岗、定责,逐级细化责任,强化重要执行事项的刚性约束,最大限度把执行实施以外的事务集中至执行指挥中心办理,将核查线索、风险告知、权利引导精准成像,同时对财产查控、终本管理、案款管理、卷宗管理、质效分析、执行信访等事项确定管理专员进行集约化办理。二是繁简分流,深入推行案件快慢分道。制定繁简分流实施细则,增设繁简分流专员,以初次接待情况和财产查控反馈情况为基础,按照分流标准,对10类简易案件和9类复杂案件分类处置。积极开辟小标的案件速执速结“绿色通道”,对小标的涉民生案件坚持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加大对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等行为的惩治力度,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同时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做好释法明理工作,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1-9月份,1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执行完毕184件,执行完毕率79.31%,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执行完毕381件,执行完毕率48.6%。三是专员专管,全面构建节点管控体系。以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机制为依托,强化执行流程管理,对关键节点实行专员制度,设立案款专员、终本专员、网拍专员等9个专员,执行指挥中心实时动态全程监控,突出重要节点管控,案件办理实现良性互动,关键节点平均超期数保持0记录。通过专员制度的有效实施,实现了案款发放动态清零,终结、终本后续措施“一揽子”解决,结案率同比提升了20.56个百分点,实际执行到位率同比提升了6.39个百分点,执行结案平均用时同比缩短了57.8天/件。四是信息共享,重点打造以卷管案机制。建立卷宗管理中心,引进与执行流程管理系统配套“中间柜”,构建以执行指挥中心为中枢,执行流程系统各个节点模块、事务集约团队、执行实施团队共建共享共用的信息化运行新机制。卷宗管理中心运行以来,范县法院执行卷宗期限内归档率动态保持100%,法定期限内结案率提升了4.58个百分点,信息录入差错率、失信名单撤销率保持0记录,终本案件合格率达到100%。
二、聚焦联动协作促动力,点燃高质量联动的“倍增器”
范县法院高度重视执行联动,把执行工作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努力构建党委领导下的执行联动大格局。一是“速执+速办”,跑出为民服务加速度。与公安、检察、税务、不动产等29家部门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完善了执行“点对点”查控系统,进一步推进信息资源共享。查封、解封车辆、不动产等建立“一站式办理”机制,开通绿色通道,提高了执行效率,实现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使府院联动形成合力,便民惠民落到实处。“一站式办理”机制的建立和实施,降低了执行成本且提高了执行效率,事项受托平均用时为1.28天/件,同比缩短了0.3天/件。二是“执行+公证”,实现优化营商环境大突破。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实行买卖合同专人办理、涉企执行案件“绿标签”制度。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放水养鱼”助企业脱困。通过涉企执行案件的办理,帮助企业查找管理漏洞,避免法律风险,履行“法治管家”职责。积极探索建立“执行+公证”工作机制,依法高效处理各类涉企纠纷,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公正高效、稳定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公安+法院”,构建查人找物新路径。依托公安机关信息化手段,协助查询被执行人下落、出入境信息以及查控被执行人车辆等,使得查人找物更加便捷,大幅提高“查人找物”执行效率,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联动机制建立以来,范县公安局协助法院拘传被执行人60余人,拘留26人,实际控制车辆9辆,并成功执结40余件案件,累计执行到位金额超过100万元。
三、聚焦队伍建设激活力,用好高质量管理的“指挥棒”
范县法院聚焦执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考核考评体系,树立“用实绩支撑、让数据说话”的考核导向,激发执行队伍活力。一是创新考核管理制度。根据执行工作最新考核标准,及时、准确修订考核办法,并强化考核办法适用。积极开展专项团队评比活动,比质量、比效率、比规范、比管理,评比活动实行百分制,采取“必考项+自选项”、“扣分制+加分制”模式,对团队和个人双向考核,全方位、多角度、无死角评定执行工作。二是细化考核分类内容。根据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内容,按照考核指标“承包制”,量身定做团队考核标准。如速执团队“承包”效率指标,即案件结案平均用时、执行完毕率+常态化考核指标实际执行到位率、法定期限内结案率;普执团队“承包”终本率、终结率、实际执结率+常态化考核指标实际执行到位率、法定期限内结案率;综合团队“承包”卷宗随案生成、信访案件期限内办结率、案款期限内发放率等综合管理指标。深挖干警潜能,激发队伍活力,有力推进工作落实。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培养教育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排名靠前、在工作中表现积极的团队和个人予以表彰,优先推选评优评先;对在考核中落后的团队和个人,进行谈话提醒、通报批评。通过考核,不断优化干事导向,激励干警内生动力,让实干者实惠、能干者能上、优秀者优先,强化干警责任担当,促进团队良好衔接,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