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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强力推进河长制工作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7-9-24 19:06:02  浏览次数:2009次


  近期,清丰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就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自8月8日《清丰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方案》出台以来,清丰县对辖区内128条河道推行河长制。

  截至目前,落实县级河长22人,乡级河长45人,村级河长265人,县级护河员13人。县河长办及17个乡镇河长办均已挂牌成立,共安装河长制公示牌10处。初步形成了县、乡、村三级河长管理体系,实现了河长全覆盖,相关单位积极参与,无缝隙管理的良好工作局面。

  一是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清丰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县河长制实施范围、组织体系、管护目标、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及保障措施等做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

  二是完善体制,成立机构。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担任“第一总河长”,县长担任“总河长”,分管水利副县长担任“副总河长”,各河流所在乡镇、村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的河长管理工作体制。并印发了《清丰县河长制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等11项工作制度,确保了河长制工作有章可循。

  三是积极部署,台账推进。自河长制工作推进以来,多次召开河长制推进联席会议,共同建立河长推进台账。该台账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和县河长办进行督导,实行周督导、月通报,全力推动河长制工作。

  四是广泛宣传,齐抓共管。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进行公示,发放护河倡议书600余份,及其他各种宣传方式。让全县群众都了解河长制工作的内涵和意义,进一步引导和带动了群众爱护河道、保护河道的积极性。(清丰县委县政府督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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