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新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是推进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建立严格的督查督办机制,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有效推进。范县县委、县政府研究出台了《范县督查问责实施办法(试行)》,严肃查处慢作为、不作为的人和事。同时,出台《范县干部激励机制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了“能者上、错者容、劣者下”的工作正向激励机制;县纪委出台《范县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营造勇于担当担责、宽容失误失败、关心爱护干部的良好政治生态,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二、合力推进脱贫攻坚。聘请省扶贫办副巡视员吴树兰同志为范县脱贫攻坚顾问;定期召开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脱贫攻坚推进会,听取相关责任单位和驻村第一书记工作汇报。同时,在年终综合考评和乡镇半年考核中突出脱贫攻坚工作,设置脱贫攻坚先进乡镇(单位)和优秀驻村书记奖项进行表彰。制定出台《范县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范县驻村第一书记召回制度》《范县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划分及追究办法》,明确在干部提拔中优先向驻村第一书记倾斜,并从提拔重用的第一书记中精选3名优秀干部充实到扶贫办领导班子,从县委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调整2名同志到扶贫办领导岗位,充实了扶贫工作力量。从县直部门抽调5名现职科级干部、8名优秀干部,组成4个专职督查巡查组,开展以暗访为主的督查巡查工作。推广“企业+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合作社+银行+贫困户”等带贫模式,实行多种方式增加贫困家庭收入。
三、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实行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合力团推进组制度,每项工作、每个项目、明确1名县级领导分包,确定1个牵头单位,进行任务捆绑、责任捆绑、时限捆绑。实行“周调度、季点评”制度,每周召开重点项目调度会,协调解决影响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及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提交书记办公会研究;每季度末召开一次大型重点项目建设点评会,盘点工作任务、梳理经验成效、查找问题原因、筹划下步工作。对重点项目倒排工期,细化时间节点,制定项目建设台账,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局专门科室跟踪督导推进。
四、全力做好环境保护。以范水生态保护与综合提升工程、十字坡沟综合治理工程、金堤河出境应急管控闸坝建设项目为重点,积极推进城区污水处理厂、濮王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张庄乡新建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建设,加快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强化渣土车管理、施工工地“三员”驻场管理、实施以克论净,扬尘污染有效管控;快速推进城区集中供热和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加快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和乡镇配送点建设,积极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活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初见成效。截至7月30日全县PM10累计浓度116微克,PM2.5平均浓度为62微克;优良天数为132天,达标率63%。(范县县委县政府督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