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南乐县“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做好“小散乱污”企业清零整治工作,打通污染防治的“最后一公里”,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近日,南乐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县环保局、近德固乡政府联合对位于国道341与近德固乡政府交叉口东150米路北的一家电子厂进行了突击检查。
检查中发现该厂为租赁闲置院落,从事加工组装耳机工作。该厂未办理环保手续,无废水、废气、VOCs排放,院落内物料摆放不整齐,生产车间内摆放生产机器,属加工作坊。按照规范类企业标准,调查组当即对该厂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其在2天内规范整改到位,并通知电力部门对其采取断电措施。2天后检查组对其整改情况进行核查验收是发现,该厂已自行拆除完毕,生产机器、生产原料已清除,不再进行生产作业。
下一步,南乐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县环保局将对整治范围内发现的企业进行分类整治,并将持续开展排查工作,发现反弹立即查处,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取缔一处,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南乐县委县政府督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