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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委县政府督查局“五个结合”提高专项查办实效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7-6-5 11:07:30  浏览次数:1023次

  一是重点查办与一般督办相结合。对领导关注、牵涉全局、影响重大的问题,集中时间和力量重点查办。对于领导批示的一般来信来访件,按要求正常办理。

  二是实地督办与交办催办相结合。根据群众反映问题的内容,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办理。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急需解决的查办件,提前介入,现场核实,实地督办。情况简单、一般咨询性质的查办件,立即交办,限期办结。

    三是协同明查与直接暗访相结合。对于牵涉面广、需要引起大家重视的共性问题,采用明查的方式督促查办,并及时刊发“小专有话说”,达到办理一件、影响一批的效果。通过明查难以了解实际情况的,采取暗访的形式查明真相,提高办理质量。

  四是严格督查与协调服务相结合。对办而不力、办而不实、敷衍应付的单位通报批评,将查办件退回重新办理。涉及部门多,情况复杂的,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帮助牵头单位有效处理问题。

  五是跟踪督办与回访核实相结合。对问题复杂、一时难以办结的查办件跟踪督办,要求承办单位报送办理进展情况。对于已办结的查办件,定期开展“回头看”,看问题是否真正解决,看群众是否真正满意。

    2017年以来,清丰县督查局开展专项查办“回头看”活动1次,刊发“小专有话说”4期,办理领导批示、网民留言、市长信箱等查办件375件,重点查办96件,实地督办110余件,群众满意率为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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