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濮阳市城区2023年度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濮阳市城区2023年度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67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22〕37号)精神,为加快我市新能源出租车的推广应用,构建绿色发展交通运输体系,结合市城区出租车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落实省、市关于出租车行业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抢抓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机遇,坚持“政府主导、积极稳妥、分类实施、统筹兼顾”原则,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新增更新新能源出租车运力为突破口,以政府立体配套政策为支撑,加快在用燃油燃气出租车置换,力争到2025年底前,市城区出租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舆论宣传
建立政府主导、各界参与、良性互动的机制,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宽视角的科普宣传,大力宣传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对降低能源消耗、治理大气污染的重大作用,切实增进社会公众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调动相关单位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取得行业从业人员的支持和理解,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二)明确新能源出租车应用条件
巡游出租车采用纯电动新能源车辆,应符合《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纯电动出租车引导性应用条件的通知》(豫工信联装〔2020〕35号)要求。采取备案公示制确定车型,由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新能源车辆技术更新情况,备案公示确定车型。车型备案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如不能兑现承诺或不符合规定条件,将取消备案公示资格。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
(三)巡游出租汽车补贴资金发放范围及标准
1.补贴范围:2023年度市城区待更新新能源巡游出租车共计460辆。2023年后更新车辆暂不发放补贴,待达到车辆报废年限时,依据当年政策予以办理。
2.补贴标准:市城区更新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车辆对实际出资人按照1万元/辆进行补贴,共计460万元。
3.资金来源:市财政局负责筹集。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四)推进出租车专用充(换)电设施建设
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充(换)电设施、场地满足市城区新能源出租车充(换)电需求。结合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规划,划定出租车专用充(换)电场站,2023年5月底前在经开区、华龙区、一体化示范区、工业园区各规划一处出租车专用充(换)电停车场,根据规划选址7月底前建成。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充电桩与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力争达到1∶8,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研发并免费提供具备空闲充电桩查询功能的APP,制定针对出租车行业的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濮阳城发投集团、国网濮阳供电公司
(五)支持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的服务措施
巡游出租车置换为新能源车的,符合营转非条件的原燃油燃气车,可以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办理营转非登记。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六)加强延续经营管理
巡游出租车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天未将符合要求的车辆投入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180天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市交通运输局收回相应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由市政府授权有出租汽车资质的运营公司购买新能源车辆,弥补运力缺口,采取公车公营方式运营。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七)强化全过程监督公正
为确保更新车辆工作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车辆更新工作,公证部门对更新过程及结果进行公证。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公证机构
(八)做细做实维稳工作
市直有关单位要提前预防,做好维稳工作,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交通运输部门要密切关注动向,分析研判风险隐患,做好问题化解和源头稳控工作;公安部门要依法打击煽动、串联、网上语言攻击其他拟更新新能源汽车车主的闹事者;信访部门要着力解决信访问题,消除矛盾隐患;网信部门要加强分析研判,全面排查化解各类矛盾,深入抓好矛盾源头预防,随时做好网络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准备,切实做好维稳化解工作。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信访局、市委网信办、市交通运输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市直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确保此项工作按照时间要求圆满完成。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推进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
各县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可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也可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