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乐县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项目环评审批过程中的热点、难点和堵点问题,不断强化制度创新,为全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贡献环保力量。
一是试点推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和告知承诺。对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等10大类30小类需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予以环评豁免管理,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直接纳入排污许可登记管理。对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行业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收到环评申请材料后,公示期满直接做出审批决定,大大缩短项目环评审批时间,保障项目投产“零延时”。
二是完善服务重大项目落地机制。为及时掌握全县重大项目环评手续办理情况,积极协调解决重大项目环评审批过程中遇到的生态环境问题,助推重大项目尽快落地,南乐县生态环境局建立了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保障清单和联络员制度。指派专人与重大项目建设单位主动对接,从项目立项开始进行全过程跟踪指导服务,及时沟通解决项目环评手续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全流程提速。
三是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探索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项“一次性告知”制度,精简审批前置要件,压缩审批办理时限,办理全过程主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开,主动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同时,依托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行环评业务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和在线服务,借助委托人送达以及邮寄快递等形式接收纸质文件、送达办理结果,实现环评审批“一次办妥”和“不见面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