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近日,濮阳县公安局出台16条便民利民措施 ,进一步优化了濮阳县的营商环境,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26项户籍业务“就近办”。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专区窗口通办全市公安派出所部分户籍业务基础上,2021年5月底在县城关派出所推行26项户籍业务“全城通办”。
居民身份证“快捷办”。2021年3月1日起,全市户籍窗口实现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群众持《户口簿》、身份证、驾驶证等身份证明其中之一,可到全县任一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居民身份证补领、换领。
进城落户“当场办”。凡在全县范围内城镇实际居住的公民,均可申请办理迁入落户,当场办结。
推进城区智能安防小区建设。以城区案件高发区域为重点,指导加强人防、技防、物防建设,着力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不断夯实平安建设基础。年底前在县城区建成121个“智能安防小区。
放宽货车通行限制。县主城区路段夜间适当放宽除重污染车辆(冒黑烟车、拖拉机、三马车、农用车及其他排放不达标车辆)以外的其他货运车辆通行限制,晚上23时至次日早上5时允许通行。货运车辆在该时间段内不必办理通行证即可进入限行区域运送货物。
设立“24小时车管所”。2021年6月底前,在县城区设立1处“无人车管所”,配备自助服务设备,为群众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补换驾驶证和处理交通违法服务。
交通事故后续处置提示。印制交通事故提示小卡片,在每起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向当事人发放,告知事故相关后续处置流程、注意事项等,解决群众对交通事故后续处置流程不清、事项不明等情况。
开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服务。在现行法定的文书送达和告知通知基础上,开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服务,让群众随时了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进度。
事故抢救费用先期垫付。交通事故中,对符合“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三种情形之一的,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近亲属可视伤情向公安交警部门申请8万元以内的先期抢救垫付金,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由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先期垫付,使伤者得到及时救治,降低交通事故伤亡率,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机动车检验、驾驶证审验、驾驶证换证及交通违法短信提醒。通过短信方式推送提醒机动车检验、驾驶证审验、驾驶证期满换证等事项有效期及交通违法信息,减少群众因一时遗忘造成逾期未办理并及时处理违章等情况。
优化出入境证照办理业务。为老年人办理出入境证件提供简化流程、免预约申请、灵活交费方式等多项便民服务;为不会使用手机、自助设备的办证人提供人工咨询、“一对一”指引等服务和帮助,优化改善老年人等群体办证体验。
出入境证照实行容缺受理。2021年4月1起,对需赴境外复工复产和紧急事由出境人员,开通出入境证照容缺受理服务。只要提供主要材料,出入境部门可先行受理,待其他材料齐全后再予以审批,必要时可提供加急办理服务。
实现看守所网上会见。2021年4月底前,建设视频会见系统,实现律师与看守所羁押嫌疑人、家属与留所服刑人员网上视频会见。
开展“龙剑2021”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组织大要案攻坚,狠抓源头整治,强化宣传防范,持续提升打击治理能力水平。6月底前,在全县范围内布建完成“金钟罩”反诈预警系统。
开展“团圆”行动。强化信息采集比对、社会宣传和犯罪打击,让更多的失踪被拐儿童回家团圆。同时,加强与县救助管理站联系,为因家庭信息缺失而滞留在救助站的困难群众采集身份信息,通过信息比对,力争使滞留人员早日同家人团圆。
110接处警做到“三个零”。即报警求助“零推脱”、110警情受理“零积压”、群众沟通“零距离”,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求助,耐心解释,及时引导至12345市长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