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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三个坚持”落实涉企案件“绿标签”
来源:濮阳市委市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24-12-4 08:02:57  浏览次数:4874次

濮阳县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严格落实“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涉企合同类案件“绿标签”制度,实现立审执全流程提质增效。

一是坚持优先受理。在立案环节,涉企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专人负责涉企诉讼的咨询、立案工作,网上、线下当天申请、当天立案、当天移转,推出涉企案件网上立案“容缺受理机制”,符合条件的案件只需上传主要关键材料即可审核通过,提升立案效率,极大减轻当事人诉累。今年以来共发放涉企合同案件绿标签2032份,涉企合同案件立案用时0天。

二是坚持集中审理。积极推行涉企案件集中专人审理制度,简案由一个速裁团队集中审理,繁案由民一庭集中审理,简案快办、繁案精审,实现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今年以来,共受理涉企(原被告一方为法人)一审民事案件4680件,审结3802件,涉企案件平均结案时间47.11天,审限内结案率96.64%。同时,积极开展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大调解力度,今年以来,共调解涉企案件1399件,调解率36.80%,纠纷化解更加高质高效。

三是坚持专人执行。涉企执行案件由特执团队专门执行,常态化开展涉业案件集中执行,今年以来执结涉企案件1953件、到位金额4.03亿元,执行案件平均结案时间99.97天,加速兑现企业胜诉权益。健全涉企被执行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173家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企业及时修复信用,同时,向上级法院推送65家失信“黑榜”企业,营造安商惠企法治环境。

下一步,濮阳县将进一步树牢“如我在诉”意识,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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