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检察院“123”工作法 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1-11 09:25:28  浏览次数:968次

  今年以来,县检察院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精准对标民营企业发展各项需求,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一、明确“一个”中心。即将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作为当前工作的中心,成立领导小组,出台服务意见,细化工作目标,形成检察长“挂帅”、部门协作配合、全院整体联动的为企服务大格局。

  二、设立“两个”平台。即在检察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县政府官网设立“新媒体网络服务民企平台”,开通服务民企维权板块,推送疫情防控知识,解答涉企法律咨询;在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和重点企业设立“服务民营经济工作室”,每周派一名检察官值班,将法律服务送到企业“家门口”。

  三、建立“三项”机制。即建立沟通联系和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机制、检察官联系企业机制、涉企案件公检法联动机制,互通互享,全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法治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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