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电代煤”工作的有效落实,华龙区遵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采取多项措施做好“双替代”工作,落实好这一惠民工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一把手统筹协调“双替代”工作, 各辖区人员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强力推进“双替代”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错一人。
二、把控整体数量。对“双替代”工作实行日通报制度,并安排专人对上报信息进行审核,及时剔除重复上报和不符合要求的户,尽最大程度让群众享受到“双替代”工作的惠民红利。
三、尊重群众意愿。传达上级“一尊重、两不限”的要求,即完全尊重群众的选择、不限品牌、不限功率,既充分保障了群众自由选择的权利,也提高了“双替代”工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