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 为进一步巩固乡村清洁工程成果,全面改善生态环境,南乐县委县政府督查局相关科室联合对全县“河长路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导。
通过督导发现,各乡镇围绕“打造‘通净绿亮文’美丽乡村,还群众碧水蓝天”的目标,按照“三无一规范一眼净”标准,全面消除县境内道路、河流、沟渠及两侧垃圾问题,均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所有河道、沟渠、道路分段设立路长、河长,每段河道、每条道路都有了“监护人”,形成了县、乡、村三级管理体系。
“河长路长”责任制的推行,在全县营造了人人关心家园卫生创建的氛围,激发了干部群众参与热情,使全县人民对环境卫生满意度进一步得到了提高。(南乐县委县政府督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