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9月以来,华龙区持续对40名县级领导干部实行日报告、周总结、月点评工作通报制度,有力推动重点工作开展。县级领导干部每日18时前向区委报告日常工作情况,汇总后通过督查信息平台向全区县级干部发布。每周五向区委报告本周分包重点项目、信访案件等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并印发全区各级各部门。每月5日前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议,通报点评每位县级领导干部上月工作情况,并部署下步工作。
制度实施以来,日报告520余期,周总结125期,月报告29次;共解决重点项目手续办理等问题560余个,办理信访案件120余件。(华龙区委区政府督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