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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创新目标管理机制 提升目标管理水平
来源:济源市委市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2-8-24 09:11:56  浏览次数:3138次

  近年来,济源市积极探索、实施目标管理工作机制,深化创新目标管理方法,在全市党政群机关大力推行目标绩效考核机制,全面推动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

  一、济源市推行目标绩效考核机制的动因

  济源市从1988年开始实行目标管理制度,1999年实行目标管理、末位淘汰制,经过十几年的运行,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对推动济源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引起了省内外同行的关注,并于2005年加入了全国城市目标管理研究会。但随着形势的发展,过去的目标管理逐渐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存在着一些不科学、不客观的地方,有些办法已不能有效地推动工作,而且在一些部门产生了相互攀比、弄虚作假的现象,有的对推动工作已经产生了负作用或制约作用,影响了目标管理作用的发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重点不突出。过去的目标管理存在着目标内容多、工作标准偏低、工作重点不突出的问题。比如过去乡镇的目标体系内容多达34项左右,内容涉及经济、社会、政治等方方面面的工作,目标体系成了“大杂烩”,所有的职能部门都争着把部门的工作列入到体系中;市直单位的目标体系内容除了市委、市政府明确的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外,部分单位列入年度目标的内容多是一些日常的职能工作目标,内容繁多,一年到头工作平平,没有重点。二是分类不当。过去的目标管理年终考核将市直部门、党群部门放在一起考核,由于工作的职能不同,承担的任务轻重有别,导致年终确定考核等次时引起不少矛盾和意见。三是分值设置不当。过去的目标考核分值一般为基本工作目标考核占75分,重点工作目标占25分,评议占10分。由于重点目标权重过低,基本目标的考核又分不出优劣,导致各单位考核结果的分数十分接近,比如乡镇、街道办事处之间有的考核结果总分相差不到0.1分,乡镇、街道办事处第一名与最后一名也仅差3分左右,而市直部门差0.6分就决定了好与差。四是加分超分现象严重。过去的目标管理加分的权重过重,使各单位在年初确定目标时,都尽量压缩指标,不愿意“跳起来摘桃子”,失去了目标管理的应有作用。

  这些问题的存在,使目标考核的结果在定位上难以确定,也反映不出来真实的情况,失去了目标管理的真正内涵。济源的目标管理工作虽然每年都在探索、改革,但没有找到真正解决问题的方法。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济源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以来,在市级领导干部小浪底务虚会议上、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上,多次研究,要改革现行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创新目标管理机制,建立一套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目标的导向作用,调动全市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基于这些情况,市委在经过认真研究、分析青岛、武汉等大中城市推行目标绩效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连续两年邀请全国城市目标管理研究会理事长侯永平到济源作目标绩效管理的专场报告,并多次召开推行目标绩效考核吹风会,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从重视目标任务的罗列到重视优化目标的轻重、协调和统筹的关系,将目标管理向目标绩效考核转变,在全市党政群机关大力推行目标绩效考核。

  二、主要做法

  1.突出发展第一要务,形成明确的工作导向

  目标是方向,是一个城市发展思路的具体体现,目标的确定是关系到一个城市发展规划能否得到落实的关键环节。济源市目标绩效考核体系解决了过去目标管理体系中重点不明、分值的权重设置不当等问题,坚持目标设置的一致性、挑战性、重点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既重视当前发展,又重视可持续发展;既关注城市发展,又关注农村发展;既重视经济指标,又重视社会事业指标。在目标分值和权重上各有侧重,突出不同部门的发展目标和全市战略布局的总体要求。重点围绕发展第一要务的要求,突出优化环境、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增加农民收入、社会稳定和创先、创新性工作等重点,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比如,乡镇目标绩效考核体系有重点考核项目、日常考核和评议组成,市直单位目标考核体系分为重点工作、社会监督、日常考核和创新性工作考核。在乡镇绩效考核中,重点目标突出财政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培植限上工业企业、招商引资、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城乡一体化及新农村建设、工作创先创新7个方面的工作,分值占到总分的90%的比重。市直单位绩效考核中,重点目标内容是在完成职能工作的基础上确定的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拉动作用大的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及全市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的完成,分值占到70%的比重,部门的职能工作一般不予列入。

  2.强化监督考核,加大工作的落实力度

  济源在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对目标的实施进行全程监控。但在过去的目标管理中,主要着重目标制定、结果认定两个方面,目标的实施监控力度不大。今年实施目标绩效考核后,济源市整合了原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目标办资源,将三室合并为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实行目标制定、过程督查和结果评价三位一体,围绕计划目标、实施监督、日常考核、追踪反馈的基本程序,督查局既负责目标的制定、台账的下达,又负责目标实施过程中的督促检查,还要最终做出绩效评价,加大了目标实施过程的督查力度,使各单位平时就清楚自己工作的好坏,对各项工作的落实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比如,济源市在日常督查中,对省定目标实行月督查,对市定重点目标实行季督查。在今年上半年工作目标督查结束后,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上半年工作汇报会,采取影像形式听取工作汇报。各单位认真总结回顾本部门工作,深刻反思工作中存在的差距,从主观上找原因,从工作力度、工作举措上找原因,制定工作措施,为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打下了基础。

  3.实行分类考核管理,提高考核的合理性、公正性

  部门的职能、分工不同,放在一条线上评比,结果必然不合理。济源目标绩效考核首先是分块管理,一块是乡镇、街道办事处一个体系,一块是市直部门一个体系。在市直部门的体系中,又把承担经济发展的部门与服务经济建设的部门区别开来。全市今年列入目标绩效考核的市直单位95家,其中列入重点考核目标的单位有74家,按照计分办法完成任务计100分,其余的21个不承担重点目标的单位本项考核分数为所有承担重点工作部门该项得分的平均数。其次,在确定考核结果的名次上,按乡镇、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党群部门及法检机关和垂直管理单位分四组,分组排序确定考核结果。分类考核管理,使每一个参与目标绩效考核的单位和个人明白自己工作的量和度,明白自己竞争的对象,明白自己工作的重点和方向,解决了往年考核结果分类排队结果不合理引发的考核单位不服气的问题。

  4.重视对“绩”和“效”的考核,引导干部树立科学的政绩观

  推行目标绩效考核,济源完成了从强调目标考核向绩效考核的转变,更加注重绩效的内涵,而不单纯就考核而考核。一个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的质量、效果和效能,感受最深的、看得最清、最有评判权的是社会公众,公众的满意度是绩效考核中体现结果导向的重要尺度。济源市目标绩效考核不是简单的以工作目标考核分数为唯一标准,而是考虑了对党政群机关工作完成的质量、效果和效能的评议。评议方法采取市级领导评、部门评和社会评三方面结合进行,市级领导评议的权重占50%、部门评议的权重占20%-25%、社会评议的权重占25%-30%,这样,既注重领导的认可度,又注重部门的认可度和社会的满意度。同时,评议总分值的权重乡镇只占目标绩效考核总分的5%,市直占10%,较好地解决了过去评议结果左右目标考核结果的问题,使目标综合评定结果的定位既突出目标完成的数量,又参考了群众对目标完成的质量、效果和效能的评价,用全面的、实践的、群众的观点看待干部的政绩,更好地引导和激励干部去创造实实在在的、党和人民最需要的政绩,确保了考核结果的科学、合理和准确。

  5.突出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将绩效考核与干部管理相结合

  绩效考核是把“双刃剑”,目的是要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济源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绩效考核奖惩制度,根据分组分类考核结果,济源市对乡镇综合考核名次排在后3位的,市直综合考核名次排在后6位的,在全市通报批评;连续两年居于后三位的乡镇党政正职应主动辞职或免职;连续两年完不成任务目标、考核结果又在全市后2名的市直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主动辞职或予以免职。对乡镇综合考核名次排在前5名的和市直单位按20%的比例确定的先进单位,授予“2007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一等奖”,由市委、市政府统一表彰,授予“2007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一等奖”,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并给予奖励;对连续3年被评为“目标绩效考核一等奖”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授予“济源市优秀领导干部”称号。

  三、取得的初步效果

  济源市推行目标绩效考核机制,不仅是从目标管理向绩效管理的理论层面上的创新,更是在新形势下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机制的新实践、新探索。济源推行目标绩效考核以来,各项工作呈现出新局面,干部作风呈现新面貌。

  一是推动了市委、市政府年度决策部署的落实。推行目标绩效考核,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得到了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的一致认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各单位纷纷参照这一办法,将市委、市政府决策部属层层分解,实行了乡对村,办事处对居委会,市直部门对基层单位、科室的逐级目标绩效考核,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主动思考工作方法,自觉协作和配合,充分挖掘工作潜力,想方设法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目标,为落实年度工作目标打下了良好基础。上半年,全市生产总值完成103.7亿元,同比增长19%,较去年同期提高4.8个百分点,分别高于全国、全省平均增幅7.5、4.3个百分点,增幅居全省第一。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0694亿元,同比增长33.7%,较去年同期提高3.5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增幅5.1个百分点,居全省第六位,其中税性收入比重达到83.3%,居全省第一位。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0.4亿元,同比增长45.4%,较去年同期提高33.8个百分点,分别高于全国、全省平均增幅18.7、8个百分点,居全省第四位。

  二是形成了奋发进取、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推行目标绩效考核机制,明确部门任务,量化目标,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增强了各部门、各单位的竞争意识和压力感,在全市上下营造了一种争先恐后、你追我赶的干事氛围。各单位、各部门在工作中相互学习,相互借鉴,认真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全身心投入工作,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明显提高,开创了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及其他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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