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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24年第一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一)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5-31 09:44:21  浏览次数:3946次

为宣传推广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各地各部门推进营商环境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效应,5月29日,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学习推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经验做法(2024年第一批),共35个典型经验做法,本网将分5期连载分享。本期连载第一期7个案例


1.福建省


以机关效能建设法治化 促进营商环境更优化


机关效能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极具前瞻性、战略性、创新性的系统工程、民心工程。福建省大力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立法先行,2013年11月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对持续提升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法治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条例》于今年3月修订完成并经十四届省人大常委会九次会议审议通过,5月1日起施行。


一、坚持守正创新,构建集成高效的政务服务制度体系


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了办事公开、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政务服务机制,并在2013年《条例》中予以固化。新修订的《条例》将涉及政务服务的制度整合归并为“政务服务办理制度和管理制度”,新设“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制度”“数字赋能效能制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适应性、可操作性,促进有机衔接、相互嵌入、深度融合。


二、强化“马上就办”,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福建”


《条例》明确规定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立足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搭建了五级联动的行政服务平台,建立省、市、县、乡4级政务服务中心1744家,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12224个,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全省推出4700多个“一件事”集成服务事项,审批环节精简64.35%,审批服务事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占比达98%,网上可办率超过97%。建成省级一体化监测督导平台,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连续2年位列全国第一梯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评估位列全国第一,“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成效获得国务院职转办推广。


三、规范考评监督,推动营商环境建设要求落地见效


《条例》明确规定各级机关应当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科学设定营商环境考评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增强考评的科学性、准确性、公正性。统筹省政府督查室、效能督查处和省审改办、营商办等督查力量,充分运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和行政服务中心远程视频系统,对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联合开展监督,减轻基层负担。强化效能问责,对优化营商环境不到位的机关及其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根据情节严重情况,按照《条例》规定给予诫勉教育、通报批评、效能告诫,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地落实。根据公众评议显示,群众对我省党委、政府的满意度,从2007年刚开展评议时的83.6%上升到2023年的94.2%,提高了10.6个百分点。


四、突出便民利企,形成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接诉即办、高效处置、及时反馈的投诉办理制度,推动解决个别投诉问题向解决同类问题延伸。以福建省12345便民服务平台为载体,全省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个号”服务、“一体化”管理、“一盘棋”调度、“一把尺”考评、“一张网”支撑,为群众解决了大量实实在在的问题。全省12345热线群众诉求量从2016年的40万件增至2023年的1518.31万件、增长38倍,群众满意率达99.32%。省12345热线中心入选“2023年(第四次)全国政务热线服务质量评估A名单”,荣获“全国政务热线服务质量评估价值创造优秀单位”。


2.福建省


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一、背景情况


福建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创新发展“晋江经验”,成立民营经济领导小组,部署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2023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3.7万亿元,同比增长4.3%,占地区生产总值的68.3%;规上民营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占规上工业的62.6%;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长8.1%,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速高于全省4.9个百分点,呈现发展质效回稳向好态势。


二、主要做法


(一)以创新驱动增动能,发展民营经济新质生产力。一是引导加大研发投入。出台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意见,推行“揭榜挂帅”“赛马”等新型管理制度,完善民营企业研发投入激励机制,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双倍增”行动。2023年,全省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2万家、增长30%,其中民营企业占90%以上。二是引导加强平台建设。推进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健全有利于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向企业流动的政策环境,4338台3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为民企开放共享服务,民营企业牵头设立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67家、占比达85.9%。三是引导加力人才培育。开展产业领军团队、引才“百人计划”等人才项目,来自民营企业的分别超过90%和50%。


(二)以产业升级优结构,增强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一是加快优质主体梯次发展。出台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行动计划,实施龙头企业扶强培优行动,新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52家,营收超过百亿元工业企业56家。二是加快集群链条协作发展。梳理编制全省14条重点产业链图谱、产业地图、产业发展报告,发布全国首份县域重点产业链发展白皮书,推动龙头企业开展产业延链成群,新增6个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千亿集群达20个。三是加快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开展数字赋能中小企业行动,推进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管理创新,关键业务环节全面数字化企业比例达69.5%、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88.3%,两化融合水平居全国前列。


(三)以改革攻坚激活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一是打造一流政务服务。深化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2023年全省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683亿元,行政服务许可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8.7%。二是营造一流法治环境。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上线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开展“综合查一次”“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清理涉及民营企业规范性文件22674份,已废止408份。三是塑造亲清政商关系。建立领导干部挂钩联系重点民营企业机制,出台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建立民营企业诉求“收集—转办—跟踪—反馈”工作机制,累计受理企业信件4075件,办结率100%。


3.福建省


坚持“立改废”并举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


一、背景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决策部署,福建省组织开展涉及民营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主要做法


(一)精心组织,下好全面清理“先手棋”。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将开展专项清理工作作为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的重要举措,推动专项清理工作扎实开展。一是明确清理主体。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清理”和“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的原则,确定清理工作主体,明确清理职责。二是明确清理重点。重点清理有违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产权,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以及不符合“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规定。三是明确清理步骤。主要划分为梳理汇总、自行检查、审核论证和提请审议四个阶段,以3个月为期,倒排时间节点,明确各个阶段工作进度、要求,确保如期完成。


(二)扎实推进,建好科学清理“新机制”。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做到“立改废”并举,引入专家团队参与,扎实有序推进清理工作,强化清理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一是坚持全面梳理。省、市、县三级行政机关共梳理现行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2674件,逐件甄别自查,提出初步清理意见。二是坚持科学评估。引入第三方专家团队,全面评估论证,采用部门自查、专家评估论证、司法厅复核的“三合一”清理机制,经反复研究论证,形成最终清理结果。三是坚持有效衔接。全省共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14件,规范性文件816件(其中宣布失效200件、废止486件、修改130件)。同时,坚持“立改废”并举,各地各部门新制定涉及民营经济规范性文件282件。


(三)持续跟踪,抓好有效清理“后半篇”。以本次专项清理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动态清理长效机制,推动有关政策措施更好落地见效。一是及时跟踪落实。对清理出来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督促有关部门按照立法程序抓紧推进;对清理出来的规范性文件,督促起草部门按期完成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二是持续动态审查。强化对涉企文件审查把关,注重听取工商联、企联、行业协会、商会和企业意见,提升出台政策文件的精准性和针对性。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宣传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开展涉及民营经济的普法宣传,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做法,营造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4.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加大知识产权 司法保护力度


一、背景情况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要求,积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与行政联动协作,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持续优化便民利企服务,全力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知识产权全链条、大保护工作格局。


二、主要做法


(一)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福建省法院与省知识产权局合力打造升级“知创中国”线上平台,持续推动全省三级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中心实质化运转,完善特邀调解员、诉调对接等知识产权多元解纷工作机制,推进诉源治理。目前,全省建有司法协同中心9个、司法保护站30个。晋江法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联及晋江20余个行业协会共同成立“晋江市行业知识产权发展保护联盟”,推进晋江“品牌之都”全面升级。宁德中院完善跨域诉前“云调解”解纷模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二)完善资源互通协同机制。建立知识产权重点关注名录。建立专利等知识产权重点关注名录和涉外知识产权重点关注名录,促进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保护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的提高。建立知识产权技术专家人才库。通过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推荐合适的专业人员作为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的技术调查官或技术咨询专家,建立共同的技术专家库人才,实现资源共享。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建立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定期上传案件数据统计信息、典型案例以及多发频发的关联性案件信息,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的统一。


(三)健全涉外知识产权解纷机制。福建省法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调中心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在案件委托委派调解、人才培养、共同宣传及其他领域开展合作,为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提供新路径和新平台。截至目前,共向WIPO上海中心委托调解案件16件,调解成功6件。定期举办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实务培训班,加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业务培训指导,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精通法律、了解技术并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


(四)创新特色优势产业保障机制。积极推动地理标志、老字号等保护与特色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有机融合,如三明中院出台《关于司法服务保障“五项提升”推进沙县小吃产业发展再出发行动的实施意见》,服务保障沙县小吃产业转型发展;政和法院设立白茶调解室和“三茶”法官工作室,实现白茶工艺、白茶企业、白茶文化一体保护;德化法院构建陶瓷知识产权“1234”保护机制。


(五)创新法律服务资源下沉机制。以福州、厦门知识产权法庭为纽带,健全闽东北、闽西南两大集中管辖区知识产权司法协作机制,出台协同发展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办法,建立司法服务协作机制、类案统一裁判标准机制和交流研讨机制,不断深化区域司法协同治理。如: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建立南平、宁德巡回审判点,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件开展示范庭审,增强审判辐射效应;南平中院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司法护航福建茶产业融合发展”为主题的闽东北协同发展区法院联席会议。


5.福建省税务局


数字赋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一、背景情况


福建省税务局深入拓展“三争”行动,全力推动税费业务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便利办税缴费、助企纾困解难、维护税收公平秩序,推动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在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福建省局连续三年位列一段,纳税人满意度综合得分逐年提高。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精准落地,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1.推行“政策找人”。运用标签技术对纳税人分行业、分业务立体“画像”,精准“圈定”符合政策享受范围的纳税人。同时,通过征纳互动平台、电子税务局等,区分不同环节、不同群体精准推送政策消息。2023年累计开展精准推送653批次5253.90万条,帮助各类经营主体享受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682.8亿元。


2.推行“同屏宣传”。推出“税事同屏”宣传服务平台,实现对全省103个办税服务厅内税收宣传服务LED、电视宣传屏联通统管,重要内容实行统一宣传、特色内容分级分类宣传。如,在社保费缴交集中时期,通过全省办税服务厅大屏播放人社、医保等部门缴费政策,让缴费人更懂政策、更知优惠。截至目前,已通过全省办税厅103块宣传大屏统一发布宣传产品6409份,相关做法获省营商办在全省推广。


3.推行“风险扫描”。自主开发“闽惠享”税费优惠政策疑点提示平台,内嵌105个风险指标,平台自动扫描识别“应享未享”和“不应享错享”疑点,推送基层税务部门核实,确保优惠政策精准落地。今年以来,已累计推动并核实疑点数据9.29万户次,既帮助企业享受政策,又防止错享优惠风险。如,通过疑点核查,辅导福光百特自动化设备公司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扣除92.7万元;辅导鑫发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纠正多享受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77万元。


(二)坚持高效便民,办税缴费“一趟不跑”


1.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将企业开办、简易注销、小学入学一件事等10个高频涉税事项融入省级“一件事”套餐。将跨部门常见社保业务全部纳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5个部门系统“一个平台一次登录”,办理流程从线下至少跑3次缩短为线上办1次。优化地方政府“房地产一体化管理系统”业务端口,实现房产交易和土地出让金补缴“同步办理、一次推送”,单笔业务办理时间缩短3-5天。


2.上线“新电子税务局”。持续拓展电子税务局办税缴费主渠道,上线新电子税务局,提供信息报告、税费服务等278项功能,创新非居民跨境办税等18项场景,持续打造全天候不打烊的“网上办税服务厅”,满足各类个性化办税缴费需求,目前网上申报率达99.8%,税费事项网上办理率达95%。


3.推广“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纳税人通过实名认证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即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电票”,且无需发票票种核定、领用、验旧等操作,还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自动归集发票数据,进行发票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和用途确认,有效降低购买、使用税控设备及打印、存储、邮递发票相关成本。据兴业银行估计,“数电票”推广后,可每年节省其直接费用及相关人力成本约5000万元。截至目前,全省试点纳税人户数132.78万,覆盖率98.19%,3月份开票率87.10%,全国排名第一。


(三)坚持纾困解难,涉税难题“联动解决”


1.“税悦工作室”化纷争。依托全省办税服务大厅,建设92个“税悦工作室”,聚合1190名税务业务骨干、113名第三方专业人才和社保、医保、市监等政府部门176名业务能手组成专家团队,对税费争议、疑难杂症、服务投诉等问题,由专家团队成员以多方在线、视频“会诊”等方式,“屏对屏”“线连线”为群众排忧解难。同时,开通线上“税悦工作室”,提供提交诉求、智能匹配、发起预约、在线办理、服务评价和典型案例六大功能,进一步打造化解涉税难题的“线上服务平台”。今年以来,已协调解决争议和复杂问题1202件。


2.“供应链查询”配供销。依托税务系统大数据云平台“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集成纳税人增值税发票数据,通过输入商品服务名称、选择商品服务编码等为帮扶对象查询供应商或销售商名单,为有需要的企业提供一企一策的“专属清单”。今年来,已为19户原材料短缺企业匹配供应商208户,有效实现采购项目12个,成交金额达921.46万元。


3.“银税互动”促融资。积极引导纳税人提高纳税信用等级,畅通税务、银行等部门信息共享,让银行更全面对企业进行画像,促进纳税信用与信贷资源深入融合,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额度。今年以来,完成134.42万户纳税人的纳税信用年度评价,评出A级8.42万户,比增1.76万户;通过“银税互动”帮助7.3万户企业获得贷款429.65亿元。


(四)坚持维护公平,涉税风险“智能防范”


1.严打涉税违法行为。依托公安、税务等八部门常态化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整合税务金三系统、发票协查系统与公安户籍系统、天网系统、云平台,以及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涉税案件资金查控等多个平台数据,构建大数据信息池,精准打击偷逃骗税等违法行为,营造公平营商环境。今年一季度,已通过风险数据扫描向公安移交2个团伙性虚开骗税案源;通过税务稽查查补税款14.59亿元。


2.强化税费风险监管。依托福建税收风险管理平台,以“人机结合”的方式开展税收风险分析和应对。今年一季度扎口推送风险任务1500条,风险疑点确认356户,入库税款3.44亿元。建设“费管家”平台,设置七类13个社保指标和四类49项非税指标,对重点费源、关键业务进行动态跟踪、监控预警,为精准监管提供数据支撑,2023年运行以来,社保费款入库率提高近2个百分点。


3.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行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对系统识别正常的企业,坚持无风险不检查、无审批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建立“税智控”内部监督体系,督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一季度共公示信息61319条、记录执法信息5689条;通过指标扫描及人工核实,确认并及时纠正了轻微执法过错114个,营造了更加公平、公正的税收营商环境。


6.福建省发改委


强化数字支撑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


一、背景情况


福建省主动承担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任务,建成全国第一个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平台,建立完善3类应用和2个门户,有效提升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发现、认定、处置效率。2023年全省累计发现、认定、处置隐性壁垒141条,通过“一地整改、全省联动”发起全省同类问题解决。


二、主要做法


(一)建立高效联动协调机制,统一规范评估。试点启动之初,印发了《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对评估工作进行分解,对数据需求进行梳理,对有关各方的协调、反馈和数据收集等责任进行明确,做到“知清单、用清单、管清单”,形成全省统一、高效协同的评估工作协调机制。平台建成后,印发了《关于依托福建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平台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的通知》《关于全面推广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平台应用的函》,建立隐性壁垒发现、认定、破除机制。


(二)科学构建指标体系,分步推进实施。以市场准入事项办理全过程数据为依据,根据行业、领域、地域等不同维度,建立适用省域各级市场准入评估的指标体系,具体包括清单覆盖度、壁垒破除度、审批效能度、准入保障度、主体体验度、政府信用度等。形成指标库和评估方法库,做到“可量化、可采集、可比较”,根据工作进展分步推进实施。


(三)充分发挥数字化优势,建设评估平台。我省已完成“2个门户”(即对内办公门户与对外服务门户)+“3类应用”(即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系统、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系统以及破除隐性壁垒工作系统)的平台建设,覆盖各市县(区),实现评估工作的“动态化、自动化、常态化”,全面支撑市场准入效能动态监测。


(四)全量自动汇聚数据,实现客观评估。依托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与省业务协同平台,省效能评估平台实现与省网上办事大厅、省政务服务APP统一平台、省12345政务服务平台、政企直通车、省社会用户统一认证和授权平台等公共平台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自动获取评估数据,尽可能减少基层手工填报数据,避免产生体外循环,保障数据采集的“全面、全程、全量”,提高数据采集质量和效率,根据指标体系模型开展客观评估。


(五)排查清理隐性壁垒,提升准入水平。建立完善隐性壁垒线索收集渠道,一是由省效能评估平台对接省政府12345便民服务平台、“政企直通车”、中国裁判文书网等,自动筛选生成待认定隐性壁垒线索;二是通过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建立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专区向社会开放隐性壁垒线索收集渠道;三是由各级发改部门通过省效能评估平台,对日常检查指导中发现的隐性壁垒线索主动录入上报。对于认定的隐性壁垒,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壁垒破除工作,并将壁垒破除情况和结果材料录入省效能评估平台,形成壁垒破除情况台账。


7.福建省财政厅


推动政府采购领域“两清两降三提”改革


一、背景情况


福建省围绕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通过“两清两降三提”机制,破除门槛壁垒,降低交易成本,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做法


(一)清理准入壁垒和违规保证金,保障公平参与。完善采购制度,规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资格条件确定和资格审查等方面的行为,持续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破除政府采购领域的隐形门槛和壁垒,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截至2024年2月底,全省共发现43个项目存在设置备选库等供应商库,均已完成整改。运用技术手段,进行预警提示,截至目前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共计对疑似倾向性、排他性的39个条款进行红灯预警。开展违规保证金清理专项活动,已组织全省采购人清理清退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质保金12252.2万元,惠及企业2428家。同时,严格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到期由系统自动退还。按照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严禁收取清单外的涉企保证金及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


(二)降低企业成本和融资难度,缓解资金压力。推进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开标过程线上完成,全面取消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可在线获取、制作、提交、评审和保管。2023年1月到2024年2月底“无纸化”投标减少纸质标书22.13万份,为企业节省标书制作成本超亿元。推出以电子保函方式缴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减少供应商资金占用。从2023年2月上线到2024年2月底,全省累计开函1954张,替代保证金13261万元。在全国率先推出政府采购合同在线融资模式,依托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搭建银企线上对接平台—政采贷系统,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后,可以通过政采贷系统直接向银行提出融资需求,申请“一键直达”,实现中小企业从线下找银行转为线上挑银行,融资年利率低至3.65%,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政采贷系统自2023年2月重新上线到2024年2月底,已引入14家银行机构,累计放款金额9.93亿元。


(三)提高采购时效、评审效率和支持力度,赋能企业发展。发挥“互联网+”技术优势,运用数字证书、音视频传输等技术手段,搭建网上开标大厅,将实体场所虚拟化,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网上办”,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创新建立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系统,集评审所需的专家远程签到、音视频处理保存、远程视频会议、远程见证监督、电子签名确认等功能于一体,支撑政府采购项目跨地区评审,进一步提高评审质效,有效防范“人情标”。自2023年9月上线到2024年2月底,已完成异地评审项目375个,累计成交金额72.46亿元。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综合运用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2023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86.5亿元,中小企业获得采购合同455.97亿元,占合同总金额的87.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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