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建立企业、群众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营商环境监督机制,4月9日,工业园区印发了《关于明确企业纪检监察联络员(营商环境监督员)的通知》,从各企业党支部纪检委员、办公室主任或其他党员干部征集,聘任营商环境监督员,目前共聘任监督员20名,标志着工业园区首批营商环境监督员走马上任。
受聘的监督员表示,将充分发挥桥梁纽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听取企业及群众对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或要求,收集、反馈和协助查找区党工委管委会单位在营商环境推进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意见或建议,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努力营造法治化、透明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助推工业园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