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全面完成濮阳市2018年省市重点民生实事各项目标任务,使人民群众享受更多改革发展成果,我市出台了《濮阳市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将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和市直各责任单位纳入考核范围。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具体组织,对各县(区)和市直各责任单位民生实事的组织实施、资金管理、实施效果等情况进行考核,形成我市民生实事的考核结果。
《办法》强调,将民生实事的考核结果作为县(区)年度综合考评、市直部门年度重点工作考评的考核内容。对得分排名靠前的县(区)、市直责任单位以及在推进民生实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未完成重点民生实事指标任务的县(区)、市直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