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
现将第二次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照要求,精心准备,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一、考核时间:2013年7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按照濮办〔2013〕8号文件执行。
三、考核步骤:
(一)自查。各县(区)按照濮办〔2013〕8号文件中的认定标准,对考核内容逐项自查并填写相关表格。
(二)考核认定。考核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考核项目进行认定。
四、需提交考核组的材料:
(一)项目统计表一式3份(需加盖公章并经主要领导签字)。
(二)项目投资合同、可研报告、到位资金证明材料、道路交工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附件:新开工项目统计表.xls
濮阳市综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