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
现将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做好考核工作。
一、考核时间:3月28日-31日。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按濮办〔2013〕8号文件执行。
三、考核步骤:
(一)自查。各县(区)按照濮办〔2013〕8号文件中的认定标准,对考核内容逐项自查并填写有关表格。
(二)考核认定。考核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考核项目进行认定。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需提交考核组的材料:
1.项目统计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2.项目的合同、可研报告、到位资金证明材料、道路交工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濮阳县、华龙区、开发区、工业园区考核组一律不准在被考核单位就餐。其它县中午可从简安排工作餐。
五、考核组联系方式:
濮阳县、华龙区考核组 刘洪伟 15603930136
清丰县、南乐县考核组 赵 坤 13839261681
范县、台前县考核组 张乔峰 13903931550
开发区、工业园区考核组 冯秀芳 13781327396
附件:1.2013年第一次产业集聚区、城镇化、基础设施考核新开工项目统计表.xls
2.2013年第一次产业集聚区、城镇化、基础设施考核塔吊统计表.xls
3.2013年第一次产业集聚区、城镇化、基础设施考核新建道路统计表.xls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