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查办工作制度(试行)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1-4-23 17:19:40  浏览次数:5505次

  一、工作范围

  1. 中央、省、市领导批示件督促查办; 

  2. 人民网网民留言办理工作。

  二、工作原则

  1. 批必查,查必果,果必报;

  2. 批给谁谁承办,谁承办谁负责;

  3. 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工作程序

  1. 立项转办。收到领导批示件和网民留言后,及时登记,并复印相关材料。根据领导批示和网民留言内容起草《督查通知》,明确承办单位、办理要求和办结时限等,经领导审签后转交承办单位办理。

  2. 督办协调。《督查通知》发出后,根据时间节点对责任单位进行督办,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定期进行催办。年中、年末每季度对各县区各部门办理专项查办件情况进行集中通报。

  3. 审核办结。对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报告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办;符合要求的,以《督查专报》形式向批示领导报告。

  4. 立卷归档。将查办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字材料进行整理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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