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我市出台《关于加快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对拉动经济增长、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升级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促进濮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确保“二三五”赶超目标的实现。
《意见》明确了项目谋划的方向和重点。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及时研究、谋划符合国家政策、市场需求大、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围绕传统优势产业优化升级,谋划产业链条延伸、产品升级和技术改造项目;围绕资源优势,谋划一批乙烯及副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和精细化工、石油装备等领域的高附加值项目;围绕战略新兴产业,谋划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优势的项目;围绕产业集群,谋划以核心企业为龙头、配套企业为补充的功能齐全的产业集群项目;围绕循环经济,谋划地热发电、城市矿产资源(城市及工业废弃物)、油田老水淹地、土地整理等循环经济项目;围绕提升城市承载力,谋划城市综合提升、城市综合体、职业教育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的项目。
就项目谋划目标,《意见》指出,要建立市、县(或行业部门)两级项目库,入库项目要达到“对上可申报、对外可招商”的标准。其中,市级项目库每季度要更新一次,在库项目保持在500个以上。县区项目库每季度更新一次,濮阳县在库项目要保持在200个以上,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华龙区、高新区保持在150个以上,濮阳工业园区保持在100个以上。市经济社会发展部门(主要包括市发展改革委等)在库项目总数要在800个以上。
《意见》就加强项目的谋划、论证和包装等环节制订了具体措施。要充分发挥政府在项目谋划中的先导和引导作用,突出企业在工业项目谋划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市项目谋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参与项目谋划政策、方向、指导意见的研究制定。每年第三季度为项目谋划包装集中阶段,集中人力突击三个月谋划包装一批项目,为争取列入第二年省重点项目计划盘子和开展招商活动做好准备。
《意见》提出,要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项目审批部门要按照“简单、阳光”的原则,简化办事手续,公开审批程序,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建立项目“争跑”机制。组成项目“争跑”,到国家、省相关部门做工作,争取列入国家发展规划、省重点项目计划盘子,以便获得土地指标、环境容量等。落实要素保障机制。土地、环境容量等要素资源要向重点项目倾斜,国家、省各类专项资金的申请申报和市级财政的各类补助、扶持资金等,要首先安排重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