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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区督查局严格督查程序促进项目建设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4-7-23 17:30:35  浏览次数:2006次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如期完成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重点工作,华龙区委区政府督查局严格督查程序,提升工作效率,加大提醒、催办、通报和问责力度。

  一是临近提醒。对市委市政府交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重大会议安排部署制定的时间节点,严格实施临近时间节点前5天对责任单位下发提醒通知。

  二是到点催办。重点项目和事项到达时间节点后下发催办通知,并将时间节点延后5天,同时上报分包县级领导。

  三是通报批评。到达催办通知所要求的时间节点后仍没有完成工作任务,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并再次严令完成时限。

  四是约谈问责。对通报批评2次的责任单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对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年度内单位主要领导被约谈2次的,取消单位年度评先资格,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严重者提出免职建议。

(华龙区委区政府督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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