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要求,组织人员对市城区环境卫生交办事项进行了复查,发现大部分单位均能按时完成任务,但截至上午10:00,仍有3个交办事项未完成。
1.颐和公寓生活垃圾乱堆乱倒、清理不及时,未配备垃圾箱。责任单位: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华龙区房产局、华龙区文明办;责任人:宋洪斌、董德巩、林劲楠。
2.安泰路怡馨嘉苑小区车位锁未拆除,杂草未清除,绿化带毁损未修复,垃圾清理不及时。责任单位:开发区社区管理中心、开发区文明办;责任人:张志广、尚丰军。
3.宁安街住户门前斜坡占压道路未整改。责任单位:开发区社区管理中心、开发区文明办;责任人:张志广、尚丰军。
经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华龙区房产局、华龙区文明办、开发区社区管理中心、开发区文明办等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务于7月20日前整改到位。希望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引以为戒,高度重视市城区环境卫生交办事项,明确专人负责,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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