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会召开以来,大部分单位均能按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要求,按时完成市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交办事项,但截至7月11日上午10:00,经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实地复查,仍有2个单位逾期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
1.颐和路早市经营监管不力,规定7:30闭市,但9:00仍在经营,摊点乱扔杂物,现场一片狼藉。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三大队;责任人:刘英杰。
2.油田公安小区南、北两侧大量生活及建筑垃圾清理不彻底,尚未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华龙区大庆办、华龙区文明办;责任人:祖卫华、李本刚、林劲楠。
经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市城管局三大队、华龙区大庆办、华龙区文明办等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务于7月20日前整改到位。希望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引以为戒,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创建工作作为今年的重要任务,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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