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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在线:关于市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力的通报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4-7-2 10:07:06  浏览次数:2599次

  6月24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根据市领导调研要求,下发了督查通知,要求责任单位按时间节点完成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任务。经实地核实,大部分单位均能明确责任,迅速行动,按时完成了任务。但截至6月30日下午,仍有2个单位逾期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

    1.6月30日前清除裴王合村濮上路西侧建筑垃圾。责任领导:胡方;责任单位:开发区昆吾办;责任人:丁连勇、郭志汉。

    2.6月26日前清除油辛庄安置房东侧(五一路北、卫河路东)垃圾,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责任领导:胡方;责任单位:开发区市政环卫局;责任人:张保林。

    现对开发区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务于7月3日前整改到位。希望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引以为戒,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创建工作作为今年的重要任务,切实做到重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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