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至18日,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督查组、市爱卫办联合对市城区环境卫生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文明路(黄河路至老马颊河段)建筑及生活垃圾成堆。责任单位:华龙区大庆办;责任人:祖卫华,李本刚。
2.文明路(黄河路以北)菜市场垃圾乱堆乱倒,占道经营现象严重,小广告到处乱贴,宰杀活鸡现场脏、乱、差。责任单位:华龙区任丘办;责任人:周翔宇,高英。
3.文化路与苏北路交叉口东南角拆迁区域存在大量建筑及生活垃圾。责任单位:华龙区孟轲乡;责任人:杜宗欣,韩炜。
4.华清文苑小区南侧、西侧和华清文苑二期南侧存在大量生活及建筑垃圾。责任单位:华龙区孟轲乡;责任人:杜宗欣,韩炜。
5.飞龙车站门口占道经营、乱摆乱放、垃圾乱倒现象严重。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二大队;责任人:刘军利。
6.谢东小区南门与北门门店占道经营,乱摆乱放。责任单位:开发区昆吾办;责任人:丁连勇,郭志汉。
7.卫河路(胜利路至黄河路段)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现象严重。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二大队;责任人:刘军利。
8.绿城路(马颊河以东)北侧建筑垃圾成堆,尤其是华龙区四中对过尤为严重。责任单位:华龙区孟轲乡;责任人:杜宗欣,韩炜。
9.胡村集村存在大量生活及建筑垃圾。责任单位:开发区濮上办;责任人:张盛林,李惠民。
10.茂名路(苏北路至绿城路段)两侧店外经营。责任单位:中原油田城管大队;责任人:吴新建。
11.五一路油田十中门口三轮车非法营运。责任单位:中原油田城管大队;责任人:吴新建。
12.垂柳街、国槐街两侧门店占道经营。责任单位:华龙区人民办;责任人:魏伟杰,张磊。
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上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采取得力措施,迅速行动起来,务必于6月25日前清除上述垃圾、解决占道经营问等问题。逾期未落实的,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督查组将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督查组、市爱卫办将每日对市城区环境卫生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4414888。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