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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督通〔2011〕73号:关于全市城乡结合部卫生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1-6-12 15:18:07  浏览次数:3494次

  6月10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再次对全市城乡结合部(绿城路、石化路正在改造)卫生整治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从督查情况看,城乡结合部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各有关单位尽快予以整改。

  一是卫生整治仍需加强。胜利路东段(大庆路至盘锦路)、京开路北段(中原路至绿城路)卫生状况较差,盘锦路(黄河路至胜利路)卫生治理标准有待提高。濮台路多处有垃圾堆、沙石堆、砖堆,南里商基督教福音堂门前有枯树枝堆和沙堆,马颊河与濮台路交叉口北侧河两岸建筑垃圾及碎石堆未清理。G106国道路两侧多处路边沟内污水未治理。责任单位为华龙区。站南路多处有垃圾堆、砖石堆和粪堆,濮阳光明医院门前路段(100米)路面坑洼不平,未平整硬化,尘土飞扬。河南老窖坊酒业有限公司南侧有大量建筑垃圾清理不彻底。责任单位为濮阳县。濮水路北段排水不畅,路边积水较多。责任单位为市市政园林管理局。濮上路中铁七局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14标段项目部三分部对面路东垃圾堆、铁道北侧路西市通达公司第二第三工程处有特大废土堆未清除。石化路麦杆堆较多,科技大道多处有垃圾堆、沙石堆、砖堆未清理。责任单位为开发区。濮上路火车道南侧路东步道砖铺设需加快进度,坑内垃圾成堆,责任单位分别为市市政园林管理局、汤台铁路公司。黄河路老东环污水沟未治理。责任单位为市住建局。

  二是乱搭乱建比较严重。濮水路北段、铁道两侧多处旱厕未取缔。责任单位分别为开发区、汤台铁路公司。胜利路东段多处违章建筑需加快拆除进度。黄河路东段上海大众汽车城东侧残垣断壁、盘锦路两侧有多处废旧铁皮房、濮台路两侧多处石墩路障、G106国道多处违章建筑、黄河路上海大众4S店东侧断壁残垣未拆除。绿城路有旱厕未取缔。责任单位为华龙区。

  三是乱停乱放行为仍较多。站南路世纪饭店北侧入村口、濮水路北段多处有废旧机动车壳停放。责任单位分别为濮阳县、开发区。京开路帝隆钢材门前、绿城路东段(与京开路交叉口处)、濮台路两侧有多辆重型卡车随意停放,盘锦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南侧有大量铲车随意停靠,濮上路中国石化加油站门前多辆铲车随意停放,给交通安全造成极大隐患。责任单位为市公安局。

  四是门头牌匾更换需加快进度。绿城路与京开路交叉口西、黄河路东段多家门店门头牌匾未更换。责任单位为华龙区。濮上路多处门头牌匾未统一更换。濮水路北段路两侧门店破旧门头牌匾虽已拆除,但未统一换新。责任单位为开发区。

  五是废品收购站取缔不彻底。绿城路东段路南、石化路益民汽修厂东侧、国电濮阳热电有限公司南门附近路北、石化路与科技大道交叉处附近及科技大道市开创物流有限公司南侧、市腾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南侧、河南颖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面废品收购站未取缔。责任单位为开发区。G106国道东风4S店对面路西废品收购站未取缔。责任单位为华龙区。

  二、督查建议

  一是各责任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明确专人负责,明确治理时限,确保尽早、尽快整治到位。

  二是市迎检办要组织人员进行一次排查,对城乡结合部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统一交办,确保各类问题及时得到整治。

  三是市迎检办要加大检查督导工作力度,对突出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治成效明显的要予以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完不成整治任务的,要及时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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