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督查助力乡村振兴 >> 正文
关于省道S101绿化情况的通报(濮督通〔2013〕13号)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3-3-28 08:33:01  浏览次数:4519次

  去冬今春造林绿化掀起高潮之际,各县区对主要廊道绿化高度重视,科学谋划,扎实推进,整体规划和栽植进度情况良好。但实地督查发现,各县区之间绿化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县区存在标准不高、敷衍应付等现象。现将省道S101绿化情况通报如下:

  一、公路部门责任段。道路两侧路肩绿化任务由市、县(区)公路部门承担,栽植树种分别为1行柳树和1行紫薇(百日红),其中柳树米径为6-7公分,间隔4米,间插紫薇。目前,栽植工作接近尾声,工作标准高,任务进度快。

    二、开发区责任段。全长12.3公里,两侧绿化林带各栽植7行,其中3行为大叶女贞,米径4-5公分;4行为红叶扬,米径6-8公分,株距4米,选用树苗标准高,景观效果明显。

    三、清丰县责任段。全长8公里,两侧绿化林带各栽植7行红叶扬,米径4-5公分,株距4米,树苗较细且明显矮小。

  四、台前县责任段。20米宽绿化带内,分别栽植6-9行的柳树、杨树、桐树等,米径约4-5公分,间距2米,苗木栽植较密,绿化带和路肩之间留有宽约10米的花灌木地带。

  五、范县责任段。李马桥至陈庄乡段,因规划变更,目前正在整理地形,尚未栽植。陈庄乡至高码头镇段两侧20米林带分别栽植了5-6行柳树、杨树等,米径4-6公分不等,部分林带内侧栽植有红叶梨等景观树种。在范县高码头镇路口至葛口村之间,道路东侧约4公里长的绿化林带内,所栽植的杨树树苗矮小,米径较细,经测量多在1.5-2公分之间,高度1.8米以下,绿化标准和效果与该路段其他绿化区域相比,差距悬殊,标准低、档次差。

  市长办公会议《关于S101部分路段今冬明春路域绿化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2〕111号)明确要求:在绿化路段两侧边沟外20米范围内,第一排种植胸径8-10公分垂柳;第二排之后全部种植胸径8-10公分的全红杨。根据实地督查和测量,S101省道开发区段所栽植的树苗苗木大、档次高,景观效果好,且管护及时,浇水、防寒等保活工作扎实,是沿线绿化工作的标杆和榜样,特对开发区管委会予以通报表扬。

  清丰县政府、范县政府未能树立“造林就是造景”理念,自行降低工作标准,绿化水平参差不齐,绿化效果大打折扣,一定程度影响了沿线环境和县域形象。尤其是范县高码头镇段所栽植苗木远远低于规定标准,严重破坏了整个廊道绿化的效果和档次。为此,对清丰县政府、范县政府予以通报批评。两县要正视问题,严格对照标准,立即实施整改。详细整改方案要于本通报下发之日起3日内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并于4月15日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务,逾期将予以问责。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
2013年3月27日

  

  版式文件下载:关于省道S101绿化情况的通报(濮督通〔2013〕13号).pdf 

相关链接

    暂无相关文章
>>>>>>>>>>>>>>>>>>>>>>>>>>>>>>>>>>>> 您是第位访客 <<<<<<<<<<<<<<<<<<<<<<<<<<<<<<<<<<<<
CopyRight © 2019-2026 pydc.gov.cn | 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版权所有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人民路158号 邮编:457000 电话:0393-6667008 邮箱:pysdcj163.com
本站图片及文字(转载内容除外)归本站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复制!
备案编号:豫ICP备15033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