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督通〔2012〕93号:2012年市十项重点民生工程1-8月份进展情况通报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2-9-17 08:33:03  浏览次数:3435次

  8月以来,各责任单位以百日攻坚行动为契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克难攻坚,推动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取得明显进展。截至8月31日,全市10大项51小项重点民生工程中,已完成6小项,正在推进44小项,进展缓慢1小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完成6项

  1. 推进城区绿化美化亮化。完成开州路、中原路、高速引路风景林带、濮上路等绿化提升和濮水公园北扩、高速收费站广场大型街头绿地建设项目。城区新增绿地18万平方米以上。(责任领导:吴新普,责任单位:市市政园林局、华龙区、开发区) 已于4月份全部完成。

  2. 推行医保药品“零差价”,在4家定点药店实行部分医保药品“零差价”销售试点。(责任领导:王保华,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已确定38家定点零售药店、145种医保药品“零差价”向参保人员销售,基本满足了参保人员日常用药需求。

  3. 城区“三无小区”治理:实现居民小区“三无”变“三有”累计达到500个,小区监控达到1500个,提升三无小区治理水平,建立市城区居民社区长效管理机制,优化居民生活环境,保障群众安居乐业。(责任领导:李刚,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已于5月份完成治理任务。

  4. 进一步提高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标准不低于180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标准不低于85元。(责任领导:郭岩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按照《关于调整市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城市和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180 元和87元,7月份已按新标准发放到位。

  5. 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500 元,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2500 元。(责任领导:郭岩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目前全市农村“五保”对象分散和集中供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500元和2520元。7月份已按新标准发放到位。

  6. 进一步扩大就业规模,年内新增城镇就业7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万人,其中困难人员就业8000人。(责任领导:王保华,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至8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7012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1671人,其中困难人员就业12120人。已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按计划正常推进44项(略)

  三、进展缓慢1项

  加强农村急救体系建设,完工2个120急救指挥中心项目。(责任领导:王保华,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台账要求8月份濮阳县120急救中心完成二层施工;范县120急救指挥中心完成地下垫层和地上一层。至8月底,濮阳县120急救指挥中心项目桩基已经完成,正在凝固期,项目台账变更已经县政府批准;范县120急救指挥中心因项目调整,延期开工。

  市十项重点民生工程是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承诺。各责任单位要从全市大局出发,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压推进,力争早日完成全年任务,让人民群众早得实惠。对进展缓慢事项,要找准症结,认真整改,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把民生工程办好办实。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
201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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