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以“三个到位”扎实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各项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高标准组建创建专班,出台《范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详细分解创建任务,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制定工作台账,明确时限,落实责任,形成了创建工作分级分层次、共建共协同的良好局面。
二是责任传导到位。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领导干部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营造了良好创建氛围。同时,将法治建设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实施法治专项督查,确保法治工作抓实见效。
三是严格督导到位。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县重点工作,认真研究、精心组织,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做到法治、经济有机结合、同步推进。认真落实“双月检查”“季度点评”“三促一评”等机制,积极采取通报、督导等方式,推动示范创建工作与全市同频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