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台前县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主动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践行为大局服务、人民服务的重要内容,以实实在在的成效传递温度。
一、健全完善企业联络机制。县检察院遵循“亲、清”原则,常态化开展院领导定点联系企业制度,通过走访调研、征求意见、案件回访等形式,广泛听取市场主体诉求,做到企业有需求、检察有回应。同时,认真总结发案趋势和特点,就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经营管理漏洞、法律政策风险等问题,及时向企业发送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加强风险防范,促进依法合规经营。
二、健全完善涉市场主体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与公安、法院相互配合,建立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绿色通道”,积极适用刑事速裁或简易程序,对受理的相关案件统一标注,做到快速流转、优先办理、重点监督,切实防止久办不决、久拖不决问题。
三、健全完善涉市场主体案件社会调查和影响、风险研判机制。要求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按照“一案一研判”的要求,对相关案件开展社会调查,深入了解涉案企业的经营状况、纳税就业、技术创新等情况,主动听取主管单位、监管部门等意见,结合案发背景、原因、具体情节等,全面分析研判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可能受到的影响和风险,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慎重作出检察决定,慎重发布涉市场主体案件新闻信息,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健全完善案例研讨制度。每月组织开展案例研讨,以最高检、省院编发的指导性和典型案例,以及本院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讨论的案件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研讨,让干警在集体碰撞中深入研究法律上如何认定、政策上怎么把握、理论上有哪些不同的观点、怎么处理更稳妥,引导干警在交流中提升司法办案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