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在督查局主编的督查在线手机报开辟《县领导扶贫工作动态》,每日通报全县县级领导入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督促县级领导每周至少2天时间深入所包乡镇、村开展帮扶或督促工作。
二是抽调6名督查人员成立2个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组,每日深入全县20个乡镇、产业集聚区,对脱贫攻坚集中行动期间县直单位、各乡镇入村帮扶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组通过对照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上报的帮扶人员入村帮扶日程安排表,以进乡入村与帮扶单位分管扶贫工作副职、帮扶人见面或微信定位的方式,确认帮扶人是否入村开展帮扶工作。
三是加大通报力度,对不按县委、县政府要求入村开展帮扶工作的责任单位,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对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消极懈怠、虚以应付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大局的,提请县委、政府予以严厉问责。(濮阳县委县政府督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