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确保脱贫攻坚取得实效,台前县坚持县四大班子和常委部门带头的原则,抽调年轻、有发展潜力的副科级干部任乡镇督导组组长,副科级后备干部任成员,成立了九个脱贫攻坚督导督查组,对九个乡镇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一对一的督导督查。
督导督查组组成人员与原单位脱钩,脱贫攻坚期间集中办公,实行专人、专职、专责。督导督查工作以暗访为主,对基础工作、产业发展、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政策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驻村帮扶以及县乡各单位承担的主体责任、工作成效进行全方位督导督查。同时,为确保督导督查实效,对责任心强、成绩显著的,优先提拔重用,对工作不力的,退回原单位、不得提拔重用,并责成原单位重新选派人员。每一次督导督查情况报告都要由督导督查成员签字背书,应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的或者发现问题没有及时报告的,要对督导督查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台前县凝聚全县上下抓扶贫、促攻坚的强大合力,成立督导督查组充实扶贫力量,为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提供坚强保证,确保脱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台前县委县政府督查局)